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30日 02: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6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发出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陈江先生、俞迪辉先生、陈黎慕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盛基先生、郑万青先生、谢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郑万青先生、谢雅芳女士6万元/人.年,叶盛基先生独立董事津贴0元;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人.年。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锋: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万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通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40,00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江:男,197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美国特洛伊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浙江大学EMBA、浙江省诸暨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浙江省诸暨市青联常委委员、浙江省诸暨市工商联副主席、浙江省绍兴市工商联常委、2013年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称号。曾就职于美国American Sunstar,INC.和BEPC Limited Corporation。现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总裁,兼任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诸暨万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公司董事长陈锋之哥哥,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俞迪辉:男,1967年出生,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科长、浙江万安实业公司科长、浙江万安实业有限公司部长、浙江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任、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亿创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俞迪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妹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7,194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黎慕:男,1962年出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供销科科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黎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弟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7,19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焕春: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生,现任公司国际贸易部总经理,兼任安徽万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姚焕春先生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女婿,公司董事长陈锋、董事陈江的姐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傅直全: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现任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傅直全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雅芳:女,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任副秘书长;杭州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杭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商业局任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谢雅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盛基: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总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所标准研究室主任、法规研究室主任、认证研究主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副总经理(常务)、总工程师、技委会主任,高级工程师、教授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技术部主任兼T10企业电动汽车工作组长、助理秘书长兼技术部主任、专家委主任、T10企业电动汽车副秘书长(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兼任管理者代表、技术部主任、零部件部主任)、专家委主任,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兼副秘书长。

  叶盛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万青: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九三学社。历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万青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建丰先生、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哲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拟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0.5万元/人.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哲剑: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金工车间员工、车间主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金工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兼任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哲剑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建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浙江恒隆万安泵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事业二部总经理,兼任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王建丰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6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陈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叶盛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郑万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谢雅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朱哲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建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1、2、3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和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2、 投票代码:362590

  3、 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4、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0-022),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2020年5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合计7,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HZ01346。

  3、本金和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如有,下同)。预期到期利率:1.15%或3.15%或3.35%(年化)。

  4、挂钩标的: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5、存款期限:34天。

  6、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7、起存金额:存款起点3000万元人民币。

  8、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2亿元人民币。

  9、产品规模:产品募集规模上限20.00亿元人民币。

  10、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11、认购期:2020年5月28日下午15:00至2020年5月28日下午16:30。

  12、交易日:2020年5月28日为存款交易日,认购资金在存款交易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13、起息日:2020年5月28日。

  14、到期日:2020年7月1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15、观察日:2020年6月29日。

  16、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存款天数/365。

  17、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二)2020年5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1天。

  2、产品代码:2699202732。

  3、产品发行规模:产品发行规模下限为0.5亿元,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0.5亿元,若产品发行期内(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发行规模下限的,本产品不成立,若产品发行期内(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实际募集资金超发行规模下限的,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认购申请,银行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对发行规模上限进行调整。

  4、发行开始日:2020年5月28日。

  5、发行截止日:2020年5月28日。

  6、产品受理时间:产品发行期内每个工作日9:00-19:00(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

  7、产品成立日:2020年5月29日,产品成立日当日本产品募集资金金额达到产品发行规模下限的,本产品成立。

  8、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9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产品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9、产品期限:31天。

  10、产品起存金额:500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单位递增。

  11、浮动收益率范围:1.35%(低档收益率)-3.15%(高档收益率)(年化)

  12、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3、观察日:2020年6月22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14、行权价:332元/克。

  15、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成功认购本产品,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收益浮动范围:1.35%-3.15%(年化),客户实际的年化收益率按照产品说明书部分第二条(二)“本金及收益条款”约定确定,并按照“收益计算方式”栏位约定的收益计算方式计算客户应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的具体确定规则请参见“本产品说明书第二条(二)本金及收益”。

  16、计算收益基础天数:365

  17、收益计算方式: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8、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占比

  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的总资产358,397.25万元的3.35%。

  四、产品风险提示

  1、利息收益取决于所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变化。具体情景分析如下:

  最有利情况: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客户存款到期获得最高利率(年化)3.35%。

  最不利情况: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客户存款到期获得最低利率(年化)1.15%。

  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2、如果在观察期内,数据提供商彭博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标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标的价格水平。

  3、其他招商银行认为对存款本金及利息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会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存款人。

  4、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招商银行如决定对产品说明书修订的,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存款人。

  5、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印象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6、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为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小于行权价,即小于332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9、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进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理财产品业务的办理,同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增加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七、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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