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22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5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16楼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宋黎定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7号)、《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51号),公告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56,286,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90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9,231,02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055,82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94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188,482,503股,是唯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金投,持有公司股票19,538,615股)、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有限,持有公司股票23,466,244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厂,持有公司股票6,127,748股)【以下合称“关联法人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5,519,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909,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6%;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5,45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反对7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4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反对7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55,519,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909,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6%;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255,62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255,627,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反对6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1,255,519,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909,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6%;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

  同意1,253,930,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1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8、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

  同意1,253,912,9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反对2,3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弃权15,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0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1%;反对2,3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弃权1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9、中电软件园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同意1,253,930,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1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0、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并涉及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319,89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1、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

  关联法人股东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同意45,213,1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7%;反对16,463,41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3%;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13,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7%;反对16,463,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3%;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国电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法人股东和关联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与长城银河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同意1,255,628,04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与长城超云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6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前述规定的关联自然人股东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同意1,255,628,04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与中电数据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关联法人股东、关联自然人股东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同意1,255,628,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与广州鼎甲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6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前述规定的关联自然人股东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同意1,255,628,04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17,79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反对658,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3、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关联法人股东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同意59,319,89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1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反对2,3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4、选举刘晨晖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253,764,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反对2,522,0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154,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1%;反对2,522,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5、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持有公司股份的激励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1,255,423,69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反对863,1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813,44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反对863,1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弃权0股。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珊律师、赵亚静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3、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5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深圳长城大厦以现场/视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刘晨晖先生主持,形成了以下决议:

  选举刘晨晖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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