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将网络互助行业尽快纳入监管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将网络互助行业尽快纳入监管
2020年05月20日 18:1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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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两会快讯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将网络互助行业尽快纳入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近年来,网络互助发展方兴未艾。截至2019年底,我国数十家网络互助平台成员达1.5亿人,2019年共帮助了近4万人次,互助金额超过50亿元,成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

  但由于网络互助属性始终存在争议等原因,目前尚未纳入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网络互助与其他平台服务领域一样,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一是金融风险。目前网络互助平台收费方式有“后付费”和“先付费”两种。虽然主流模式是后付费,但先付费模式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资金池风险。

  二是经营风险。目前大部分网络互助平台的经营处于盈亏边缘,很多平台的经营收入不能覆盖全部成本。

  三是信息风险。应尽快制订法规政策,对互助范围、健康告知、等待期等信息披露进行规范,让公民隐私安全得到保障。

  四是道德风险。应尽快立法确保平台经营者或投资者遵守契约,防止平台“野蛮生长”;同时依法保护平台成员合法权益,要求成员诚实守信。

  五是失范风险。行业中存在一些潜在的不规范经营现象,规范创新、扶优汰劣的外部生态还没有建立起来。

  六是社会性风险。网络互助行业涉众性强,动辄上亿人,到2025年预计将达4.5亿人,需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对此,郑秉文今年将提出《关于将网络互助行业应尽快纳入监管的提案》,建议尽快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框架之内,并根据其独特性建立适配的创新监管方式,防止重蹈“P2P网贷”的覆辙。

  他认为,网络互助虽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和法律意义上的保险,但它与商业保险的本质有相似的地方,比如采用商业保险式的风险选择手段,风险发生和机制运行符合大数法则,实施互助共济的风险分摊制度安排。

  郑秉文表示,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的结果,网络互助创设了一些新特征,突出表现为风险转移和分摊网状化、费用支付零散化、风险定价事后化。网络互助应是一种新型的健康风险分散机制,是一种新的数字金融创新方式。在目前相关监管部门中,银保监会的职能最接近网络互助的业务本质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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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译文

郑秉文 网络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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