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年05月19日 02:4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0,4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1、在前次及此次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2月26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新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为公司自2020年2月26日至本公告日新增认购的理财产品,相关的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控制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年3月9日委托理财金额800万人民币

  ■

  2、2020年3月11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

  3、2020年3月16日委托理财金额200万人民币

  ■

  4、2020年3月19日委托理财金额1,400万人民币

  ■

  5、2020年4月1日委托理财金额1,500万人民币

  ■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年3月18日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人民币

  ■

  2、2020年3月18日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人民币

  ■

  3、2020年4月22日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人民币

  ■

  4、2020年5月15日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人民币

  ■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本产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统一运作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及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2、“汇利丰”2020年第453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春季专享)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3、“汇利丰”2020年第453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春季专享)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

  (五)公司自2020年2月26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4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两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六)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理财业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到期能实现预期收益率。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为:601288、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994.33万元,自2020年2月26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4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4.19%。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9%;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2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王胜永先生直接持有的94,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7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王胜永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9%;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2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王胜永先生直接持有的94,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7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王胜永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王胜永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王胜永先生可能根据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胜永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公司将督促王胜永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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