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16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志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易尚数字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建设和营运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资金需求。易尚数字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文件及相关解读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的股份质押高比例系多次补充质押造成,目前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情况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解决自有办公场地问题,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投资设立了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易尚数字”)。公司持有易尚数字51%的股权,易尚数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15年9月,易尚数字竞得位于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的A002-0047地块土地使用权;2015年12月,易尚数字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简称“广州农商行”)申请了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在该地块上建设了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019年11月,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同时为满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营运资金需求,易尚数字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简称“深圳工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易尚数字上述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科技创意大厦二十三层;

  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业务范围:自有物业租赁;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D打印产品销售(不含书报及其他限制项目);电子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策划;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易尚数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的股东信息如下: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易尚数字总资产1,709,218,205.63元,负债总额1,171,568,906.46元,净资产537,649,299.17元,实现营业收入334,367,529.76元,净利润70,627,627.37元。

  三、授信及抵押担保主要内容

  授信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授信额度申请人: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5年;

  授信额度用途:归还建设该物业所形成的项目贷款和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合理的资金需求等;

  担保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担保条件:公司将所持有的易尚数字不超过51%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质押期限不超过该笔授信期限。公司为易尚数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及其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该笔授信期限。易尚数字以其所持易尚创意科技大厦房产进行抵押。

  其他:在约定的授信期限和综合授信额度内,易尚数字可分次使用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和抵押担保所涉及的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易尚数字及深圳工行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梦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易尚数字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是为了置换原银行贷款,同时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持有易尚数字51%的股权,易尚数字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易尚数字该项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人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为了置换原银行贷款,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运营资金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和易尚数字的经营管理实际需求。易尚数字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子公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3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0,000.00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易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惠州易尚100%的股权。惠州易尚为该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000.00元的担保,同时惠州易尚拟以其名下房产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抵押。

  二、惠州易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孙文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4589762Q;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营业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一路8号;

  股东情况:易尚展示持股100%。

  经营范围:承办展览展示,品牌策划、设计、推广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综合服务,展览展示道具、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三、授信及抵押担保主要内容

  授信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

  授信额度申请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00元;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

  授信额度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授信额度担保人: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抵押担保责任:惠州易尚为该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000.00元的担保;同时惠州易尚拟以其名下房产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抵押担保期限,具体以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授信和抵押担保所涉及的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惠州易尚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根据董事会决议和相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梦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惠州易尚100%的股权,惠州易尚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惠州易尚为公司该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授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该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持股43,045,876股,持股比例27.85%)提出《关于向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提出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因此,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9、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倡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们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遵守公司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进入会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晓玲、王俊、陈海东将向股东大会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16、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1-15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16-17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5月28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8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5月28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23280301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5月28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登记。除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外,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28日下午16点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申报个人近期(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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