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年05月14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1期理财产品;湖州

  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2期理财产品;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3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2020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6日,共363天;期限

  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6日,共360天;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共36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8日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办理了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1期理财产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办理了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2期理财产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3、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办理了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3期理财产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1期理财产品

  ■

  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2期理财产品

  ■

  湖州银行“百合花”定期理财G2013期理财产品

  ■

  ■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20.24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4.04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48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2.05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4.57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46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5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与受托方关系及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办理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于2020年5月8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业务,于2020年5月8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20%,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9.8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3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47%,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及公司于2020年5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月14日

长城电工 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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