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9日 11: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凌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2019年8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东更名的公告》,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不变。目前其账户更名尚未完成。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2020年一季度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约2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83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新开工、竣工面积同比上年分别减少约12%和34%。公司主要开发及销售项目情况如下:

  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万元

  ■

  ■

  ■

  ■

  ■

  ■

  注:(1)以上项目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

  (2)以上项目可售面积根据政府最新规划审批结果得出,规划尤其是分期规划的调整会导致该数据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出现变化。

  

  2.5 2020年一季度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2020年2月20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产品简称为“20金地SCP001”,产品代码为“012000419”,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20年2月20日,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6日。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2.8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20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产品简称为“20金地SCP002”,产品代码为“012000690”,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20年3月6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日。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2.69%,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20年3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产品简称为“20金地SCP003”,产品代码为“012000851”,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20年3月16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1日。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2.6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20年3月20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产品简称为“20金地SCP004”,产品代码为“012000948”,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20年3月20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5日。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2.6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2.2 中期票据发行

  2020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中期票据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产品简称为“20金地MTN001A”,产品代码为“102000575”,发行规模1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为3.05%。品种一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3日,到期日为2023年4月3日。品种二产品简称为“20金地MTN001B”,产品代码为“102000576”,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发行利率为3.55%。品种二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3日,到期日为2025年4月3日。该期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按年付息。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43657          债券简称:18金地0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及票面利率调整的补充公告及“18金地03”停牌的公告》。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经审慎考虑,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保持为5.2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进一步明确“18金地03”公司债券的回售相关事项,特将上述公告中的下述内容更正:

  更正前:

  重要提示: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债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调整为1.50%

  特别提示:

  1、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金地03,债券代码:1436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9%,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在后1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调整为1.50%。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2年(2018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票面利率为5.2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1年(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的票面利率为1.50%,并在其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

  更正后:

  重要提示: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金地03,债券代码:1436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9%,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在后1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为5.29%。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2年(2018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票面利率为5.2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1年(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的票面利率仍为5.29%,并在其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应早于其同时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定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5.9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21.28亿元。

  2、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可以追溯调整,也可以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选择第二种衔接处理方法,2020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定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5.9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21.28亿元。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贝多广、张立民、陈劲、王天广、胡野碧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43657          债券简称:18金地0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及票面利率调整的补充公告及“18金地03”停牌的公告》。现经审慎考虑,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29%

  ●本期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18金地03”将自2020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金地03,债券代码:1436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9%,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经审慎考虑,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在后1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为5.29%。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金地03(143657)

  3、发行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和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利率:“18金地03”在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为5.29%。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28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5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2年(2018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票面利率为5.2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1年(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的票面利率仍为5.29%,并在其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复牌提示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18金地03”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及票面利率调整的补充公告及“18金地03”停牌的公告》,“18金地03”公司债券自2020年4月21日下午起停牌。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8金地03”公司债券自2020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联系人:张晓瑜、唐燕、黄振龙

  联系方式:0755-82039509,0755-82039840

  邮政编码:518026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33层

  联系人:徐晛、刘京京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对该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43657 债券简称:18金地0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37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就《工作函》所述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司在《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中约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存续期第2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

  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此次将“18金地03”公司债券利率由5.29%调降至1.50%,是否符合上述约定,并说明理由。请公司聘请律师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377 号)后,经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并征求律师意见后认为,18金地03《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不支持公司单方面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此情况下,为了保护债券投资人利益,回应债券投资人的意见和关切,公司决定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公司就上述事宜给市场造成的不当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在经营中平衡兼顾好市场各方利益。

  【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募集说明书》“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约定:“公司有权在“18金地03”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选择调整其票面利率,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该条款并不支持公司单方拟对“18金地03”公司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的下调。

  二、请“18金地03”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认真核实该债券的前述利率调整事项,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一致,并就此发表专项意见。

  【受托管理人专项意见】

  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与公司及主要债券持有人沟通,18金地03《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不支持公司单方面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保障本期债券投资人利益,公司已决定对18金地03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就上述事宜给市场造成的不当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383                                                  公司简称:金地集团

本期债券 企业会计准则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8 浩洋股份 300833 --
  • 05-07 豪美新材 002988 --
  • 05-06 吉贝尔 688566 --
  • 05-06 晶科科技 601778 --
  • 05-06 金博股份 688598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