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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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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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7,201,7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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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海普瑞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全球制药公司,在肝素领域、大分子药物CDMO领域和创新药开发领域拥有全球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肝素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和依诺肝素钠制剂,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肝素是一种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行业包括最上游猪小肠采购,上游肝素粗品的提取、中游肝素原料药的生产以及下游依诺肝素制剂的生产和供应。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中国和美国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天道医药的依诺肝素钠制剂是欧盟首仿药,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EMA获得批准,现已经在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等多个国家实现销售。
公司通过赛湾生物和SPL两大平台经营CDMO业务。客户可通过业务平台获得定制的CMC服务组合,以支持各类重组及天然来源大分子药物及非病毒载体及基因治疗中间体。两个平台提供从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选择到符合cGMP要求的临床试验批次及商业化供应,贯穿整个药物开发周期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制造服务、质量控制及计划安排。
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药物,拥有丰富的品种开发经验,如单克隆抗体、抗体片段、双特异性抗体、细胞因子、融合蛋白、疫苗及其他重组蛋白。赛湾生物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及微生物发酵的专业知识,并拥有针对生产及纯化的一次性集成技术。此外,赛湾生物还可通过向客户供应高质量的pDNA,以支持快速成长的基因治疗领域。SPL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中提取的大分子药物方面的服务。SPL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报告期内,CDMO业务收入高速增长,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7.05%。公司为数十家新药开发企业提供CDMO服务,其中包括五家位于全球前十的医药企业,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除按服务收费及商业供应合同外,公司的CDMO平台可以用于快速开发自主研发和投资获得的多元化创新药管线。
(二)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发展地位
全球肝素钠原料药供应市场高度集中且主要供应商位于中国,公司系全球最大的肝素钠原料药供应商。由于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严重依赖猪小肠的供应及对环保压力敏感,未来将出现粗品价格提高、产业整合、下游低分子肝素制剂需求稳定增长的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19年依诺肝素的全球市场规模为27.36亿美元,预计将于2025年增至48.69亿美元,全球依诺肝素的使用量于2019年超过7.82亿支,预计将于2025年达10.68亿支。依诺肝素钠具有出色的药理和化学特性、更大范围的获批适应症、更全面的递送途径和更好的临床表现,有望在全球范围内替代其他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在巩固并持续扩张欧美市场份额的同时,将积极开拓其他有价值的国际市场,力争成为全球肝素行业的领导者。近年来,随着对生物制剂产业的投资不断增加以及专注于开发创新性生物药物的中小型制药公司的兴起,全球生物制剂CDMO市场迅速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扩张及发展公司的CDMO业务并建立全球领先的CDMO平台。此外,公司已拥有多个first-in-class临床资产的中国商业化权益,利用本土洞察力和丰富的全球运营经验,公司已就首创新药管线在中国的商业化进行了清晰部署,以将其商业价值最大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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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就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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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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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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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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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一)“16海普瑞”公司债券
2016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经审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7年6月2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债券的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8年6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6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海普瑞”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19海普01”公司债券
2019年10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19海普瑞01”债券的综合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20海普瑞”公司债券
2020年2月1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20海普瑞”债券的综合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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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继续开展肝素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挥全产业链整体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肝素业务在全球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公司肝素业务在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公司2019年上半年,受非洲猪瘟影响,猪小肠、肝素粗品采购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导致公司肝素业务的成本上升,同时在调整与主要客户的定价模式过程中减少了肝素钠原料药销量,导致肝素钠原料药收入和毛利下降;2019年3季度及时进行定价模式调整,调整后肝素钠原料药业务毛利率开始回升。随着欧盟市场销售区域的拓展及“处方溢出”效应的逐步释放,依诺肝素钠制剂销量保持持续增长,但因原材料成本上升和价格较低的医院销售占比较高影响了销售均价,毛利率有所下降。总体而言,公司在非洲猪瘟的不利影响下,肝素业务整体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在欧盟依诺肝素钠制剂销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019年度,公司CDMO业务收入、毛利率同比均有大幅提升。伴随赛湾生物产能和运营能力的提升,订单交付速度和客户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CDMO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公司多个创新药开发实现重要进展,产业链延伸和业务多元化带来的效益初步显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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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生物制剂CDMO业务增长,收入和毛利同比快速提升。
2、报告期内肝素粗品采购价格上涨,带来肝素原料药业务成本上升,同时公司在调整与主要客户的定价模式过程中减少了肝素钠原料药销量,导致肝素钠原料药收入和毛利下降;公司已于2019年3季度进行定价模式调整,调整后肝素钠原料药业务毛利率开始回升。随着欧盟市场销售区域的拓展及“处方溢出”效应的逐步释放,依诺肝素钠制剂销量保持持续增长,但因原材料成本上升和价格较低的医院销售占比较高影响了销售均价,毛利率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因公司对君圣泰持股比例下降,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确认了一次性投资收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04月29日,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
2019年08月28日,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详见公司于2019年0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8)。
2019年10月30日,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对2019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65)。
公司就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8家,报告期内减少9家,增加3家。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陈俊发、王肇辉、张荣庆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59,356,008.1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46,619,009.09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723,177,712.46元。
2、以1,247,201,7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24,496,306.72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人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普乐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多普乐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多普乐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上述1、3、4、5、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表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59,356,008.1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46,619,009.09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723,177,712.46元。
2、以1,247,201,7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24,496,306.72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各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向天道医药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多普乐为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的采购提供不可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
(1)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相关调整
公司2017年12月开始将RVX作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公司在2015年7月购买RVX12.69%的股份时已经委派董事并通过该董事在董事会的表决影响RVX的日常经营和财务决策,因此应该从2015年7月开始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对其进行核算。同时,对于RVX自2015年7月投资取得的普通股附有的认股权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该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司在以前年度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准确确认认股权证每年末的公允价值。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2)OncoQuest Inc.(以下简称“OncoQuest”)相关调整
2017年,海普瑞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的联营公司Oncoquest向第三方定向增发普通股,导致持股比例由41%被动稀释至38.29%。美国海普瑞在计算被动稀释的影响时计算错误,且将影响金额错误记入了其他综合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应列示为资本公积;同时美国海普瑞错误地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2018年,Oncoquest授予员工股权激励,公司在编制2018年财务报表时未确认OncoQuest因股权激励导致的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变化的份额。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
(3)对Quest Pharmatech Inc.(以下简称“Quest”)和上海泰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泰沂”)的投资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自2015年起,公司分别投资Quest(持股比例为16.6%)和上海泰沂(持股比例为49.58%),分别委派1名董事和1名投审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投资应作为联营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公司以前年度对Quest和上海泰沂的投资均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作为联营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2.RapidMicro Biosystems,Inc(以下简称“Rapid”)减值准备调整
自2015年起,美国海普瑞投资Rapid,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经自查发现,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在2018年前发生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的相关规定,应在2018年之前对Rapid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美国海普瑞未在以前年度对Rapid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报表项目。
3. 与股票增值权相关的负债调整
公司全资孙公司SPL 2015年通过了一项长期激励计划。在此计划下,SPL最高可发行50,000份股票增值权(“SAR”)。SPL未能使用正确的估值方法对股票增值权在每年末的价值进行合理预计。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4. SPL错误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年美国海普瑞收购SPL时向其原股东支付的收购对价中包括一项与SPL历史索赔和诉讼款相关的控制权变更费用。根据美国税法规定,该项费用可以用于SPL所得税前抵扣,属于会计和税务上的永久性差异,不应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而SPL误将差异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及未分配利润。
5. 无形资产出资入账不及时调整
2016年,OncoQuest以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对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昂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昂瑞”)进行出资。深圳昂瑞2018年以前未将该无形资产入账,于2018年对无形资产进行更正入账,但对于以前年度的无形资产摊销并未进行追溯调整。对于自查发现的上述错误,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6. 与职工薪酬相关的调整
经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存在少计缴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根据规定补提了2018年度和以前相关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并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及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7. 其他调整
(1)经自查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将属于集团销售中心的职能部门发生的费用计入至管理费用。现按照费用性质,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2)经自查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将提前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加速行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现按照准则的相关规定,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
(3)经自查发现,本公司以前年度将购买设备、服务等非主要经营活动相关性质的应付款项列报为应付账款。现按照应付款项性质,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4)经自查,将一项列报为货币资金的银行定期存款调整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科目金额,以及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和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经自查发现,本公司以前年度对同一纳税主体满足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财务报表按照全额列示,现按照准则的相关规定调整为按照净额列示,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6)经自查发现,本公司之子公司Cytovance Biologics,Inc(以下简称“赛湾生物”)以前年度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部分客户对于服务过程中需要的特定物料向赛湾生物进行采购并提前支付预付款。以前年度赛湾生物误将采购的物料与已收到的预收款项进行抵销。现按照准则的相关规定,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存货及预收款项。同时,公司就该事项的影响相应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经自查,将公司以前年度经营租入子公司深圳市北地奥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并对其进行装修的相关支出由入长期待摊费用调整为固定资金,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
(8)经自查发现,公司以前年度收到子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贴现取得的款项确认为短期借款,但是对于票据到期偿付的款项错误地列报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现按照准则的相关规定,调整了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二、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如下。
1. 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 对2018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3、对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4、对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全文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要求,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与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迪医疗”)签署采购协议,采购协议给予天道医药收货后90日的信用账期,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海普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乐”)对天道医药因此产生的全部债务向碧迪医疗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拟授权多普乐管理层签署与上述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多普乐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全资子公司多普乐对天道医药向碧迪医疗采购产生的债务余额提供不超过1,500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天道医药与碧迪医疗实际签署的采购合同/订单为准。
2、担保协议有效期为2年,于天道医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结束。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普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多普乐为天道医药的采购提供不可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多普乐为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的采购提供不可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为天道医药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多普乐为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的采购提供不可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75,866.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周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参股子公司拟交易资产并实现资产境外上市的议案》
以上第1至6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第7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其中第6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0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步海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填报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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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副董事长孙暄先生、总经理单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步海华先生、财务总监张斌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9.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80.4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费用67.38万元转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2011年03月13日已从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故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732.20万元,公司重新确认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747.8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75,754.7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765.2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765.28万元,与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明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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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制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先后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审批流程、使用额度、支付方式等关键环节的操作。
2010年5月18日、2010年9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7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和招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招行专户账户:755905017610501。2012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光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专户账户:78200188000122548。2012年8月16日,经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专户账户:0039290303001889558。2015年9月9日,经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中国银行深圳福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深圳福华支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专户账户:769265869723。2015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宁波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专户账户:73090122000032545。2016年11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专户账户:15000018257425。2017年0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专户账户:44250100000700000863。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注销了在宁波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和平安银行深圳卓越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0.01万元、16.01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9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以活期、定期的形式存放在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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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1-12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9年1-12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3年11月29日,公司年产5万亿单位兼符合美国FDA和欧盟CEP药政标准的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建设、设备调试等前期工作,达到了正常生产所需的条件,正式投产。2019年1-12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17,835.94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1-12月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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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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