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0年04月14日 05:2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股东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新资本”)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联新资本原持有本公司股份8,375,769股(占公司总股本2.9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联新资本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4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成交价格区间为9.01元/股至17.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159,302.40元。联新资本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775,769股(占公司总股本0.99%),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14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长罗小春先生因公务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由过半数的董事推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陶建兵、陈良。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罗小春、丁涛、曲列锋、吴海江、孙峰、刘保钰、曹路,均因公务出差或新冠疫情防控,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了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冰、李亚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股东大会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16 北摩高科 002985 --
  • 04-16 芯瑞达 002983 --
  • 04-15 湘佳股份 002982 29.63
  • 04-15 万泰生物 603392 8.75
  • 04-15 财富趋势 688318 107.4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