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4日 05: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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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5,972,229.85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597,222.99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9,737,303.1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9,112,310.01元。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75,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80,267.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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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属畜牧行业,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由本企业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以及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出口商之一。随着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生猪屠宰、冷链物流和生猪交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2、公司经营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了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使公司拥有生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① 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公司生猪自养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一体化的养殖经营模式,现有自有规模养殖基地13个,租赁养殖基地24个。“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的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负责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合作农户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生产管理办法进行饲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

  ② 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生猪屠宰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联公司负责,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鲜肉、白条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③ 饲料生产

  公司饲料生产主要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和动物营养分公司负责。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动物营养分公司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3、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主要通过由商务部指定的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和南光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代理商采取拍卖的方式以经公开竞价形成的最终价格在香港、澳门市场销售;生猪内销则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或食品加工企业。生猪内销主要是以商品猪为主,主要由客户在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上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鲜肉销售主要是公司通过优鲜食品、晨丰食品、广联公司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电话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公司冻肉业务则主要是冻肉收储和冻肉贸易。

  饲料销售则主要是公司饲料生产加工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4、行业情况说明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但生产集中度仍然较低。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养殖方式主要为庭院式散养。虽近年来行业养殖方式正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但目前行业仍处于集中度低、龙头企业亦缺乏定价权的局面。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7,649万吨,其中猪肉产量4,255万吨,占猪牛羊禽肉类产量的55.6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至2014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达41.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3个百分点。根据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至2020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将达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

  (4)自2018年8月首次爆发非洲猪瘟以来,疫情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导致生猪产能下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生猪存栏31,041万头,同比下跌27.5%;生猪出栏54,419万头,同比下跌21.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2016年后,2017年、2018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段,生猪价格持续下降。2019年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下降,猪肉市场供给持续偏紧,全年均价同比涨幅较大。2019年猪肉价格上涨42.5%;2019年12月,全国活猪平均价格33.28元/公斤,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38.5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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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期内各主要业务模块完成情况如下:

  1、生猪出口:本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7,13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72%。本期出口2.49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5.32万头,减少68.12%,其中自有猪场出口0.21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3.08万头,减少93.62%。出口收入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国内以及香港均检出非洲猪瘟疫情,内地供港业务多次被政府整体叫停,各地海关调整供港猪检验检测及运输等各环节的流程,加强监管力度,国内供港生猪数量整体大幅下降。同时,由于内地口岸供港路途较远,为降低长途运输可能带来的疫病感染风险,确保生猪安全,公司主动调整了销售策略,从而导致出口数量减少。

  2、生猪内销:本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93,91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原因主要是本期生猪销售价格上涨。

  3、饲料营销:本期完成饲料销售9,589.01吨,较上年同期减少45.65%,完成销售收入2,742.09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47.38%。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市场需求量下降影响,饲料的外销量下降。

  4、原料贸易及其他:本期完成销售收入31,2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8%。

  5、鲜肉业务:本期完成销售收入4,02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77%。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上生猪供应紧张以及鲜肉市场需求不振,鲜肉销售量下降。

  6、冻肉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9,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3.21%。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上生猪供应紧张,使得冻肉销售量及价格的大幅增长。

  7、屠宰冷藏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64,2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7%。

  六、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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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按照上述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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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4)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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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5、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九、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公司)、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和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1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李林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黄珺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何军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何军、朱永胜、刘艳书、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朱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聘任周森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聘任李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聘任周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5)聘任毛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任肖立新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任罗雁飞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13、14、15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朱永胜先生、周森林先生、李剑锋先生、周庆华先生、毛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立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罗雁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1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办理公司的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做好公司股东服务工作,公司聘任解李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17、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对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将公司本部原有13个职能与管理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战略投资部、工程物流部、采贸部、贸易部)整合优化为7个职能部门、2个中心。调整后公司本部部门设置如下:

  办公室、财务信息部、组织人事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投资发展中心、运营中心。

  (1)调整后的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图:

  ■

  (2)调整后公司本部各职能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18、关于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

  19、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26)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朱永胜先生简历

  1969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党总支群工委员兼三支部书记,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新五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新永联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通莱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历任株洲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人事劳资课副课长、课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持续改进研究室项目管理研究员,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润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晨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健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周森林先生简历

  1972年12月生,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母猪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畜牧生态园经理,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新五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畜禽部业务员、助理经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副经理,永安分公司经理,耒阳畜牧园项目部经理,湘潭分公司经理,公司养殖发展部经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衡阳新五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李剑锋先生简历

  1972年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沙科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历任湖南外贸湘丰实业公司猪场场长、部门副经理、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生产管理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工程部经理、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周庆华先生简历

  1974年8月生,大学学历、兽医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技术中心总监,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湘潭试验站站长。曾任公司永安分公司兽医、配怀主管、生技部主任、副经理、经理,公司技术部执行兽医,生产管理及技术开发部经理等职。

  毛鸥先生简历

  1976年10月生,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庄胜崇光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管、经理,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副科级干部,湖南省岳阳县麻塘镇副镇长,湖南省岳阳县新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湖南省岳阳县云山乡党委书记,湖南省岳阳县步仙镇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肖立新先生简历

  1967年1月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董事,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南国光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醴陵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国光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瓷业事业部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

  罗雁飞女士简历

  197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长沙新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上市筹备员,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IPO上市筹备主管、证券事务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等职。2003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二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解李貌先生简历

  1979年9月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曾就职于原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董事会办公室,2006年12月加入新五丰,先后在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9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三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监事会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作出此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此项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5,972,229.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597,222.99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9,737,303.1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9,112,310.0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75,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580,267.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出此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

  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双方业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3、人员信息

  ■

  4、业务规模

  ■

  5、投资者保护能力

  ■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1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一致。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多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职,而且熟悉本行业以及本公司业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0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何军、刘艳书、朱永胜、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预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经核查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注:湖南佳锐思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由非关联方转化为关联方。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万其见

  注册资本:6,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1317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6月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9月19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心种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499.65万元,净资产为28,295.97万元,营业收入为43,433.35万元,净利润为10,018.58万元。

  2、湖南佳锐思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佳锐思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锐思丹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梦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长沙市望城区经济开发区唯罗可路28号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7年4月9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佳锐思丹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12.45万元,

  净资产为523.11万元,营业收入为3,274.65万元,净利润为212.14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天心种业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和通过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11%的股份,同时,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心种业82.83%的股份,天心种业为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天心种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佳锐思丹维

  2019年12月20日以前,佳锐思丹维第一大股东为湖南佳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锐思”),持有56.6%的股权。2019年12月20日,佳锐思丹维股权结构变更,湖南丹一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一维”)为佳锐思丹维第一大股东,持有43.4%的股权。

  丹一维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丹一维100%的股权,丹一维自2019年12月20日后为佳锐思丹维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的规定,佳锐思丹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天心种业、佳锐思丹维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公司的判断,天心种业、佳锐思丹维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天心种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天心种业采购种猪、仔猪、商品猪。

  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天心种业种猪、仔猪、商品猪交易的定价过程,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定价策略如下:

  (1)种猪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遵循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定价:

  ①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②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产品,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价格按照公司上一个月份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种猪的平均采购价格定价;

  ③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且公司上一个月份未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种猪,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仔猪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遵循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定价:

  ①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周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②若天心种业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产品,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③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产品,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价格按照公司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供应商采购同类仔猪的平均采购价格定价;

  ④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且公司上一个月份未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仔猪,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商品猪

  公司采购天心种业的商品猪,主要用于屠宰销售和出口港澳销售两种途径,其定价过程如下:

  ①用于屠宰销售的商品猪定价

  公司商品猪的屠宰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展,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每天对外向市场挂牌商品猪的收购价格定价。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用于屠宰的商品猪,其销售价格按照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当天对外向市场挂牌的商品猪的收购价格定价。

  ②用于出口港澳的商品猪的定价

  公司采购天心种业的商品猪用于出口港澳,采购价格按照公司采购用于出口的其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标准定价。

  (4)其他产品

  若上市公司与天心种业间存在其他产品的业务往来,其产品定价参照上述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公司与佳锐思丹维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佳锐思丹维采购产品佳多康和喜爱迪(CID20)。

  进一步明确公司与佳锐思丹维交易的定价过程,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定价原则为:佳锐思丹维销售给公司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佳锐思丹维同期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按照上述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监事会年度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5、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自营冻肉业务、运输业务的发展需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增加自营冻肉业务、道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产品收购;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产品收购;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鲜肉、冷却肉、冷冻肉销售、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不含危险货物)。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此次《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拟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海通物流园

  4、拟定经营范围:畜牧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整体规模。

  2、存在风险及对新五丰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五丰董事会同意授权新五丰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等)。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发布在2020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注:生猪生产量64.12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46.56万头,以肉品销售17.56万头。生猪销售量48.84万头,其中,自有活猪销售46.56万头,外购活猪贸易销售2.28万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新五丰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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