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2020年04月10日 01:3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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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2、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燕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 0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3年 04月 15 日至 2033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汽摩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检测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仪器仪表、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煦贸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煦贸易财务报表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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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华煦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是因为:华煦贸易是一家对接终端客户的贸易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外部客户的应收账款,当前大部分客户的账期为90天左右,截至2019年底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4,175.39万元。其主要债务为应付华培动力的货款和银行短期借款。华煦贸易的注册资本仅为5,000万元,截至2019年底净资产5,405.93万元。因华煦贸易的净资产远低于客户的应收账款,从而资产负债率较高。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四、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签署。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1:共享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互为担保,共享额度)的对外担保内容:

  第一种担保情况

  担保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即不超过1,000万美元)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第二种担保情况:

  担保人: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即不超过1,000万美元)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担保2: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上海农商行青浦支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担保3: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主要内容,分为:

  担保3.1

  担保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担保3.2

  担保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担保人: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用途:华煦贸易使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超过9,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性保函(以下简称“本次保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增信措施,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9,000 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贷款。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担保4: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淮海支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担保5: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年,即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

  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在不超过上述各项担保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不改变担保方式、担保用途等实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计划事项。对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17,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76.2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其他说明

  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1,500万元的担保预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47%。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中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仅指为华煦贸易提供担保。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共享不超过4,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2年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127,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37.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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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9年1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1号《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19年1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5,897,483.96 元。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发表了意见。2019年2月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为95,897,483.96元。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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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月15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财务部门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未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情况下,存在在募集资金账户内使用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的行为。公司已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与检讨,并采取了当日解冻资金、明确责任处罚、完善制度、加强审核、组织学习等整改措施。此次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关使用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华培动力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 [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证公字 [2013] 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培动力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即截至2019年度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9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并

  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相关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由无津贴调整为每人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9.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2万元/年(税前),外部监事津贴由每人4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税前)。本次津贴标准的调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相关人员任职起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调整的情况,拟对《董事、监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做出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本次调整董事、监事津贴及修订《董事、监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董事、监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若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600万股变更为25,920万股,《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以及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吴怀磊先生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聘任李燕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到本公告日,李燕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简历如下:

  李燕,女,198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斯伦贝谢油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厂长助理等职位。2010年9月加入华培有限(公司前身),至2016年11月,先后担任华培有限销售部项目管理主管、销售部高级经理职务;2016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销售部高级经理、销售部总监、上海工厂厂长兼销售部负责人职务;2020年1月起担任公司运营委员会主任委员。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3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清平公路3938弄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 号3 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19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联系传真:021-31838510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关奇汉、张培培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9年度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工龄津贴等收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2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82,704.34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170,718.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17,071.8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1,926,858.18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4,300,000.0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9,580,504.5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5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65%。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59,2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10日

华培动力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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