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8日 05: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2]: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尚未完成决算,本期支付工程款20,000.00万元。

  [注3]: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注4]:公司未承诺截至2019年末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以承诺投资总额列示。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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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东明、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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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为85亿元,因2019年度铁矿石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实际发生额为92.84亿元;2019年度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为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对象,新增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为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对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采购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09)。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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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张利明;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B室;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600万港币;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及投资控股。

  3、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278号;法定代表人:郑浩;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石灰石、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化肥、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区26幢5层;法定代表人:叶会华;注册资本:36,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法定代表人:杨威;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原料、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的批发;煤炭批发经营(无储存);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27-04 Suntec Tower Four,Singapore,038986;注册资本:4,949,938美元;经营范围:根据新加坡相关规定,除特殊许可业务外的都可以经营。

  8、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287-2号原杭钢生产区再就业205幢;法定代表人:陆董良;注册资本:4,314.5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矿微粉、金属材料、煤炭(无储存)的销售。

  9、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市场经营管理。

  10、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发区牡丹小区18幢607-608室;法定代表人:徐华金;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煤炭制品、非金属矿产品、煤炭(无储存)的批发、零售;钢管、钢材、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法定代表人:莫洪深;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焊接钢管制造、钢板压延加工,钢材(钢坯)、矿产品批发和进出口经营;货物装卸、普通货物仓储。

  12、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28号4楼;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矿产品、冶金原辅材料、食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不含本地原木)、木制品、纸张、纸浆、木浆、通信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日用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厨房用具、皮革制品、家具、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烷、乙烯、丙烯、丙酮、苯、甲苯、二甲苯、石脑油、甲醇、苯乙烯[稳定的]、正丁醇、煤焦沥青、正已烷、1,2-环氧丙烷、煤焦油、硫磺、苯酚、4-硝基甲苯、丙烯酸[稳定的]、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氢氧化钠、乙酸[含量>80%]、硫酸、对甲苯磺酰氯(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城关镇望云路88号;法定代表人:舒英钢;注册资本:54,740.467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4、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永定河路88号6幢1号;法定代表人:曹伟东;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吊装服务;车辆配件的批发、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工程设备、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批发、零售;铁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法定代表人:丁志良;注册资本:22,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氧、氮、氩气(含瓶装气体和液体产品)、工业水、民用水、软化水、生活用电、工业用电、蒸气、压缩空气、高炉鼓风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铆焊的制作、机电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动力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培训。

  16、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386号;法定代表人:王林海;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注册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1号;法定代表人:章华;注册资本:2,86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丝绸印染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具的设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炉、市政与环保设备、轻纺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除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外,其他均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由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由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 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48,000万元的(下同)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48,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70,000万元、18,000万元、30,000万元、2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4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5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计划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1年度担保计划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方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560万元,其中: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40,560万元,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3,500万元,为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8,500万元;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18,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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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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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比2018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多6万元,公司2019年内控审计费用与2018年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7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7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也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 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2号高炉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27个月)计提折旧。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2019年10-12月固定资产折旧增加1280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减少960万元;预计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增加5122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减少3841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调整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2号高炉易地大修项目已通过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同意,新建1座2500立方米大型先进高炉,淘汰原2号高炉(2500立方米),淘汰时间2021年12月31日。宁波钢铁2号高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从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宁波钢铁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2号高炉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27个月)计提折旧。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19年10-12月固定资产折旧增加1280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减少960万元;预计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增加5122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减少3841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年限变更,是根据2号高炉即将淘汰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将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调整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年限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年限变更,是根据2号高炉即将淘汰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说明;

  6、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说明;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等四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

  ●借款费用的收取: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一、借款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短期现金较为充裕,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等四家子公司提供23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已经分别向紫光环保以及电商公司提供借款11.6亿元和1.9亿元。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和云计算公司等4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黎明

  注册资本: 64,2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9层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

  截至 2019年 12月31 日,紫光环保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346,185.93万元,净资产142,399.6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421.74万元,净利润7,555.52万元。

  2、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宁波钢铁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家桥13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电商公司总资产46,061.14万元,净资产13,290.1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2,376.94万元,净利润3,343.09万元。

  3、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晨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再生资源公司总资产46,211.46万元,净资产23,555.2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173.20万元,净利润3,282.68万元。

  4、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75,89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沈家桥村

  经营范围:提供包括云计算和数据采集、存储、容备、分析和应用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产品销售和系统服务;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加工,钢铁轧制,金属压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云计算公司总资产77,434.13万元,净资产60,120.6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5.24万元,净利润273.12万元。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云计算公司等4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均系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较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9年度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钢铁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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