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07日 02: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大酒店2层大宴会厅3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李季先生、卢岐先生、贺爽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孙兆荣先生、薛金洪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史忠良先生、刘萍女士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加会议,董事钟先平先生、陈冠洋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薛镭先生、李飞先生因公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马艾麒女士、陈明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张浩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红亚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间接控股股东合同约定事项解决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金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化工股份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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