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 03:0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Newport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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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医药特色原料药生产,主营产品为非离子型碘造影剂及喹诺酮类抗菌药等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与生产。公司碘造影剂原料药主要产品为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等;喹诺酮类主要产品为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国内主要生产碘造影剂制剂厂家如恒瑞医药北陆药业、扬子江药业及国外仿制药企业如日本富士等均建立合作关系。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确定产供销计划。公司采购严格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以为公司争取最大限度节约成本为原则;公司生产部门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有生产部门负责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质量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并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监测和监控,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公司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外贸销售,国内销售主要为直接销售,外贸销售分为自营出口和经销商销售两种方式。

  (三)公司所处行业分析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近几年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改革加深,国家医保局的成立,医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构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械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显示了国家推进医药行业良性发展的理念,未来国内医药行业将加速优胜劣汰的趋势。同时,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仿制药企业申报美国FDA、欧盟CEP等注册资格,国际化发展将是中国医药行业未来的必由之路。同时由于环保安全政策持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居民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对健康投入的持续提高,都显示出未来医药行业愈加向创新药和高质量仿制药领域集中。

  公司主要经营特色原料药,在医药原料药细分领域造影剂行业深耕多年,造影剂又称为对比剂,用于医学成像方面,可增加受验者影像的对比度,主要应用于心血管、肿瘤等疾病。目前造影剂主要分为X射线造影剂、磁共振造影剂、超声造影剂,随着居民对医疗诊断观念的加深,未来造影剂行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1)全球造影剂行业分析

  根据Newport Premium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球造影剂市场规模为60.8亿美元,其中X射线造影剂占据全球造影剂市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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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全球市场各类别造影剂市场份额(2018年)

  来源:Newport Premium,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从具体的地区分布来看,全球造影剂市场份额主要还是集中在发达国家,美国约占全球造影剂市场总值的37.63%,欧洲约占全球造影剂市场总值的28.80%。美国在2018年对超声造影剂的使用有明显提升。发达国家人均收入高、医疗设施先进,加上“重诊断”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目前造影剂的消费主要集中于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和国家。造影剂在发达国家使用较早,市场已经成熟,目前的使用量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型市场,市场占比小,但随着国民经济的腾飞,医疗条件的逐渐改善,还有居民诊断需求的不断提高,对造影剂设备的使用也处于显著上升阶段。而拉丁美洲,由于市场规模较小,资本市场准入问题和经济增长乏力等,对医疗类产品的投资上依然显著不足。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相关资料显示,目前X射线造影剂中碘海醇、硫酸钡、碘帕醇是全球最为畅销的造影剂,其次是碘克沙醇、碘普罗胺和碘佛醇,其中,碘海醇市场规模遥遥领先,接着是碘帕醇和碘克沙醇,碘普罗胺、碘佛醇和碘美普尔的市场规模则较为接近。这6个品种均为非离子型有机碘化合物,市场份额占X射线造影剂全球市场总额趋近于90%。由此可见,在大多数临床造影中,非离子型有机碘化合物已基本取代离子型有机碘化合物。同时,这6个品种经过长达数十年的临床应用,仍在全球X射线造影剂市场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

  未来发达国家如美国、欧洲等仍然是造影剂的主力市场。对比全球各地区的造影剂人均使用量,国内仅处于全球平均水平。从国内 CT 设备的保有量及销量来看,设备增量显著,保有量以每年两位数字的增长率上升。考虑检测的覆盖和频率进一步上升,以及人口增长和肿瘤发病率持续提升背景下,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人均用药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全球范围最为活跃的造影剂企业多数为医药设备与造影剂、注射器一体化企业。造影剂仿制厂家数量较少,多数产品专利过期多年仍仅有原研一家,未来整体格局较稳定。

  (2)国内造影剂行业分析

  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医院市场X射线造影剂市场规模达139.45亿元,约占市场总额的83.63%;磁共振造影剂市场规模达21.76亿元,约占市场总额的13.05%;超声造影剂市场规模约为5.54亿元,约占市场总额的3.32%。2019年,我国X线造影剂市场占比高于全球X线造影剂市场占比,主要原因是,与磁共振和超声影像相比较,CT在国内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同时磁共振价格较为昂贵,因此普及率不及CT。超声造影剂无论国内还是全球,使用量均较少,市场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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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019年国内市场各类造影剂格局(亿元)

  来源:PDB,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目前国内X射线造影剂主要生产/进口为恒瑞医药、GE Healthcare、Bracco、Bayer、扬子江药业、北陆药业等,其中前三者占比了国内市场绝大部分比重。在产品方面,目前国内主要应用的X射线造影剂产品为碘克沙醇、碘海醇、碘帕醇,其中近年来碘克沙醇的增长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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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2019年国内主要X射线造影剂品种市场情况

  来源:PDB,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在国内肿瘤、心血管疾病以及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断需求提升的推动下,国内造影剂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同时,进口替代和产品升级也是造影剂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预计,到2022年国内造影剂市场有望突破270亿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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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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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亿元,同比增长46.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0亿,同比增长81.83%。主要原因系公司销量增加及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包含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2019全年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公司)、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公司)、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键合公司)、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香港公司)、台州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篮球俱乐部公司)、仙居司太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设备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公司)、上海亿脉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亿脉利公司)、iMAX Diagnostic Imaging Holding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IMAX HK公司)、iMAX Diagnostic Imaging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IMAX Ireland公司)等十家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9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5、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会计准则及颁布的通知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以及董事会审议,确定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李华军先生及孙志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杨红帆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沈文文先生及谢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及监事会审议,确定李灵巧先生及唐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锦生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多年医药、化工行业经验,曾任仙居县造漆厂厂长、台州漆胡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起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2、胡健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制造部副部长,现任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3、李华军先生: 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浙江黄岩新华医药化工厂车间主任,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部长、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孙志方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科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上海鑫富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5、杨红帆女士: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民主党派人士。曾任杭州大学助教、讲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浙江浙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沈文文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杭州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杭州市国际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商会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2002年7月至2007年4月任职中国贸促会浙江省分会律师事务部;2007年4月至2019年4月,任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现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获杭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年度嘉奖,论文获2010年度浙江省律师论坛一等奖,2012年度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优秀奖,2015年度首届杭州市律师论坛三等奖等。

  7、谢欣女士: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迄今已在Cell Research,Nature Communications, PNAS,Cancer Research,Journal of Immunology等知名学刊上发表论文8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20余项。现任the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及中国药理学报编委,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及课题组长,国家新药筛选中心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灵巧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8年至2018年担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化部副部长、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新产品线经理、碘帕醇线经理等职,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唐蒙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2018年2月,任职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60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914,566,4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942,470,633.31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7,904,233.31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6,416,937.67元。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150,445,960.28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452,255.81元。公司决定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确定李灵巧先生及唐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行政楼六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7日

  至2020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独立董事将在上述议案审议之后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吴超群、谢丹丹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表决,王超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其个人简历如附件。王超波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王超波先生简历

  王超波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液晶模块专员、副课长,杭州天视智能系统有限公司销售主管,现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主任。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60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914,566,4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942,470,633.31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7,904,233.31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6,416,937.67元。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文文先生、谢欣女士、杨红帆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150,445,960.28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452,255.81元。公司决定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其中,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控股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确定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李华军先生及孙志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确定杨红帆女士、沈文文先生及谢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决定于2020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誉的形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6日及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94.67%的股权。该次股权交易对价80,471.8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商誉金额54,612.47万元。

  二、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9年12月,海神制药收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台环责告停字[2019]5-1006号),责令海神制药就其前期调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停产整改。海神制药拥有180吨/年碘海醇生产线及100 吨/年碘帕醇生产线,由于停产整改,上述产能装置无法运营。此次停产历时近三个月,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海神制药进行评估后,拟据此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一)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01%(2018年度:13.76%),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2018年度: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医药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60号),经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914,566,4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942,470,633.31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7,904,233.31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6,416,937.67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416,937.67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16,937.67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行了充分论证,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3月30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331,965.6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50,445,960.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044,596.03元,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96,974,682.26元,扣除2019年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5,923,790.70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452,255.8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4,0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898,38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后为167,644,3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675,524.95元(含税),转增股本67,057,743股。预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45%,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    编号:2020-0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往年度为公司出具的各类审计报告,以及其在审计工作中的执业表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获取法定审计必要费用之外的其他形式经济利益,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出具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其中,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房产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协议、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7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太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海神制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授权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主要用途

  公司为上海司太立、江西司太立及海神制药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担保是基于对各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的需求及公司担保能力的合理预估,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业务可持续,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所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五、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拟定的担保额度是在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28,369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7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8.0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限额内,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限,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 1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司太立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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