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年03月28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以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江浩然先生、江斐然先生、吴龙云先生、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等相关内容,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截至201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2)。

  (三)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公司于2019年9月收购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物业”)100%股权,故公司与恒银物业于2019年9月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前述表格中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合并恒银物业同期(2018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24%,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3.2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期限为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公司于2019年9月收购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物业”)100%股权,故公司与恒银物业于2019年9月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前述表格中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合并恒银物业同期(2018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24%,公司使用单日最高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89.65%。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内容,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二、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三、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3日

  至2020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

  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

  3、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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