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3月24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4号)。

  二、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5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0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0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公司本次拟从子公司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15,000万元、从子公司平安金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5,000万元,共计调剂20,000万元额度用于为金圆新材料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圆新材料、江苏金圆、平安金圆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本次拟提供的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暂以20,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GMUTT9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3003室

  法定代表人:徐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新材料技术、金属冶炼技术、金属铸造技术、稀贵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销售:金属制品及材料(除贵金属)、环保产品、矿产品(除专控);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金圆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金圆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金圆新材料将其持有的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17%股权质押给浦发银行。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金圆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金圆新材料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圆新材料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金圆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金圆新材料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金圆新材料的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0,787.38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7.14%。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0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0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公司本次拟从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2,500万元用于为灌南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灌南金圆、互助金圆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本次拟提供的不超过2,500万元担保(暂以2,5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4MA1MEYMJ3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堆沟村

  法定代表人:李国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01月28日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焚烧处理技术研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弃物焚烧;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箱、废纸板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灌南金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灌南金圆近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灌南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灌南金圆将其名下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土地(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719号)抵押给中国银行。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灌南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灌南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灌南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灌南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灌南金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灌南金圆的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0,787.38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7.14%。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4日

担保事项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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