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7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3,4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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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高端数控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卧式加工中心、数控卧式车床、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落地镗铣加工中心、数控立式车床。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模式的核心是:定位于高端数控机床,用定制化设计、规模化生产、全方位服务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占有优势的行业地位。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包括:结构件、控制系统、驱动系统、传动系统、刀库、刀塔及组件、光栅尺等。公司采购按照“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数量大、价格高、交货期长、手续复杂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对批量小、价值低、交货快,手续简单物资采用分散采购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模式,以订单合同为依据,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产品特殊需求开发和设计,编制工艺路线,按工艺编制的路线组织安排生产。公司对部分成熟标准机采用一定量备货的生产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是数量众多的销售服务商,销售服务商既可采用直销(销售顾问)、也可采用经销的模式为公司提供销售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高端数控机床,属于机床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342 和C34 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机床行业为装备制造业提供生产设备,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

  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数控金属切削机床产品用途非常广泛,下游客户包括传统机械工业、汽车工业、电力设备、铁路机车、船舶、国防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石油化工、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工业以及其他加工工业。《中国制造2025》规划路线图已将上述领域中的重要生产设备,如航空航天装备大型结构件制造与装配装备、航空发动机制造关键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关键零部件成套加工装备、大容量电力装备制造装备、工程及农业机械生产线等高端数控机床及其成套产品,作为未来机床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统计,2019 年机床工具行业运行总体上呈下行趋势,收入、利润、产量、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普遍同比下降。在金属加工机床中,金属切削机床行业指标的下降幅度比金属成形机床行业更大一些。目前行业下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回落。汽车、3C等主要用户领域持续下行,也是造成机床工具行业2019年深度下行的直接影响因素。2019年我国金属加工机床消费额为223.1亿美元,同比降低23.5%。其中金属切削机床消费额141.6亿美元,同比降低21.8%。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19年累计完成收入同比降低11.3%(其中金属切削机床企业收入同比降低25.0%);协会重点联系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同比降低92.7%(其中金属切削机床企业2018年为亏损4.4亿元,2019年为亏损37亿元);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19年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同比下降28.5%,数控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同比下降30.0%;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19年金属加工机床新增订单同比下降28.2%,在手订单同比下降23.2%(其中金属切削机床新增订单同比下降30.4%,在手订单同比下降17.2%);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19年亏损占比30.0%(其中金属切削机床行业亏损占比为34.4%)。

  进出口方面,2019年机床工具行业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同比呈现相反走向:进口总额同比下降19.6%(其中金属切削机床进口总额同比下降28.6%),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6%(其中金属切削机床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5%)。根据进口来源地划分,2019年向日本进口金属加工机床金额排名第一、下降34.0%,德国排名第二、下降13.1%,中国台湾排名第三、下降30.5%。根据出口去向地划分,2019年向越南出口金属加工机床金额排名第一、增长53.9%,印度排名第二、增长15.4%,美国排名第三、下降20.6%。

  2020年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和机床工具行业带来新的困难因素。2020年上半年机床工具市场需求难有根本好转,全年止降趋稳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加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472.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1.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70.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5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13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76,718,372.8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1,492,655.07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149,265.51元后,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343,389.5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154,086.57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490,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用于买方信贷业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122,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

  注1:以公司自有资金、存单、票据等资产质押为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办理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承兑、开证、贴现等)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注2:资产池含票据池,资产池额度分票据、存单、保证金等质押融资额度(低风险业务,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和配套融资额度(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目前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资产池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其中质押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票据池配套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

  注3:以公司自有资金、存单、票据等资产质押为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办理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承兑、开证等)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上述银行授信有效期为1年,自银行实际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0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人回避表决,5人同意,占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41.34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142.36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83.38万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333.96万元(已包含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118.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由原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调整为由万伟军先生担任,具体如下:

  冯绍刚先生、万伟军先生、徐建昌先生、张剑鸣先生、王焕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绍刚先生任召集人;

  万伟军先生、冯绍刚先生、张静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万伟军先生任召集人;

  冯绍刚先生、万伟军先生、徐建昌先生、张剑鸣先生、王焕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冯绍刚先生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徐建昌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所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张静来先生代表审计委员会所作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6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13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76,718,372.8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1,492,655.07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149,265.51元后,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343,389.5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154,086.57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490,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0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41.34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142.36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83.38万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333.96万元(已包含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118.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7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154,086.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9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如客户无法偿还贷款,合作银行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目前与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的合作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2019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已由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公司在机床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被担保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与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销售合同》,并按《销售合同》总额首付了20%以上款项;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信良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此外,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需办理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设备抵押登记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6年起,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合作。每年双方签订一次买方信贷合作协议,约定:在总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本公司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所购设备总价一定比例的贷款,专项用于设备款的支付,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总授信额度系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由公司基于自身业务规模提出申请并获得银行批准。后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等开展了类似的业务合作。

  公司目前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3月19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小微企业客户“设备通”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2月1日,协议约定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贷款最高不超过所购设备价值的80%;贷款用途为小微客户向公司支付机械设备买卖合同中的余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公司承诺为小微客户因购入设备而发生的“设备通”贷款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2016年6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若双方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协议约定客户单笔业务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所购设备合同金额的70%,其他主要条款与浦发银行协议类似。

  2019年4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国内买方信贷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约定客户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设备购买合同总价值的70%,其他主要条款与浦发银行协议类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机床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7,433.5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9%,逾期担保金额为88.8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买方信贷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静章、张剑鸣、张静来、张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机床产品、配件及为其提供维修服务,以及自关联方租入办公用房和采购设备及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7日

  执行董事主席:张静章

  注册地:开曼群岛

  总股本:50亿股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塑料机械业务、投资。

  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HK0188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名称: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海天路1688号

  注册资本:27,646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塑料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制造;伺服液压技术的应用;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工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其配件的制造和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名称:海天塑料机械(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剑鸣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东升工业区

  注册资本:240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零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名称:无锡海天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剑峰

  住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4-D号地块

  注册资本:12,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采用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从事油压成型机及其关键零部件泵、阀的生产。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名称:宁波长飞亚塑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观海路98号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维修,伺服液压技术的应用技术服务;工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其配件的制造和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公司名称:Haitian Huayuan Machinery (India)Pvt.ltd.海天华远机械(印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9.19

  法定代表人:Li Min李敏

  注册地:印度

  注册资本:95,539.2万印度卢比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Manufacture and sale of PIMM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印度卢比万元

  ■

  7、公司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07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南中路32号

  注册资本:8,7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钢材、矿产品(专项审批除外)、金属材料、冶金材料、建筑材料、金银制品及饰品、食用农产品、棉麻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焦炭、煤炭(无储存)、橡塑制品、沥青、纸浆、纺织原料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经济贸易信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公司名称:宁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1幢1号

  注册资本:37,69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电机、驱动器、工业控制系统和与工业控制系统相关的机械手、机械人、液压产品,以及相关配件、全自动生产线的研发、生产与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公司名称:宁波斯达弗液压传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刘剑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2幢1号

  注册资本:2,015.44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采用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从事液压马达及其机械零部件生产;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公司名称:宁波安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6幢1号

  注册资本:3853.21918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采用伺服液压技术生产的液压产品、电机、驱动器、控制系统、机械手、直线导轨、滚珠丝杠、电主轴以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自产产品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自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公司名称:宁波海迈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刘剑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海天路1688号5幢1号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叉车、堆垛机、装载机、工程机械、矿山起重运输机械、电机、伺服驱动器、变频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仪器仪表、机械手的研发、制造、维修及自产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液压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批发、零售;叉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公司名称:安徽海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梁才麟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C幢办13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仓储物流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产品的产品设计、开发、租赁、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激光导航搬运设备、电子产品、传感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的代理、批发和零售;智能物流仓库和搬运设备的整体搭建和方案设计;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设计、开发、代理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前,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6、公司预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五)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对产品本金进行投资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六)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 对公司影响

  2020年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即2020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之和的比例为66.03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何剑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顾雪峰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胡俊杰、签字会计师何剑、质量控制复核人顾雪峰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相同。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政部最新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做出让步进行判断;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5)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3、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 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执行该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公司执行该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3、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

  (三)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执行。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0日

  至2020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精斌、屠明慧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海天精工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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