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建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锦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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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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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股票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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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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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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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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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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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2.00、3、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00、3、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海潇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1
转债代码:113526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发行了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联泰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9,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0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是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承销机构,广发证券指派陈源先生和陈运杰先生担任公司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目前公司尚处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申万宏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机构,并于2020年3月6日与申万宏源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由申万宏源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承销保荐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更换为申万宏源,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承接,广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委派张晓先生、刘令先生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督导工作。(申万宏源简介及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刘令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附件:
一、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简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承销保荐业务,是国内证券业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的投资银行之一,一贯致力于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晓,男,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业务董事。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拉芳家化(603630)、潮宏基(002345)、嘉诚国际(603535)、文化长城(300089)等IPO、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刘令,男,保荐代表人,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加入广发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在私募融资部、投资银行部任职,现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或参与了江麓容大私募融资、北方重工主辅分离以及私募融资,中成化工IPO项目、四通股份IPO项目、金发拉比IPO项目、翔鹭钨业等IPO项目,宜华生活要约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HTL项目、四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潮宏基非公开发行项目、星徽精密非公开发行项目、联泰环保可转债项目、翔鹭钨业可转债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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