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年03月07日 01:3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 - 00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 -01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13日。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0年3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92.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8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概况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拟通过建立相关研发实验室、发展研发团队等措施,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2019年3月,公司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决定把“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在汕头市进行建设,更好的整合管理和研发资源,更有效推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鉴于变更实施地点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进度产生了影响,为更好地发挥该研发项目对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协同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出于审慎起见,公司将该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0年3月13日。公司“建设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为5,426.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日化产品的品类、营销渠道以及消费者的消费理念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产品研发需要更突出个性化,以实现场景、仪式、情感等多种因素的融合。这要求研发人才不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还要具备边际学科融合能力,同时研发设备及未来产品的产出方向需要更贴合消费者的青睐。为此,需花费一定时间考察研发设备的性能指标和适配性指标,并将不同设备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同时对研发团队的人员配置及专业化团队的搭建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根据行业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结合自身运营情况,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要求,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长1年,延至2021年3月13日,以谋求研发项目产生更好的协同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建立在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除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产生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调整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0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5,426,71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号),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并于201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5名,分别为吴桂谦、澳洲萬達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洲萬達”)、吴滨华、深圳市盛浩开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浩开源”)及广东佰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佰乐”),上述5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45,426,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锁定期满并于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总股本为174,4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6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0,800,000股。

  2、2018年3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8,933,300股上市流通。本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74,4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533,3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1,866,700股。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8年6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74,400,000股变更为226,7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293,2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426,710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吴滨华和LaurenaWu(系通过大广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澳洲萬達100%的股权)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3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大广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澳洲萬達100%的股权的公司)、澳洲萬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3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公司股东深圳盛浩开源、广东佰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吴桂谦、澳洲萬達、吴滨华、Laurena Wu承诺: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吴滨华、Laurena Wu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将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吴桂谦、澳洲萬達、吴滨华、Laurena Wu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吴桂谦、澳洲萬達、吴滨华、Laurena Wu 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拉芳家化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拉芳家化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广发证券对拉芳家化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5,426,71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出现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19年5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868,840股,上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拉芳家化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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