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2月29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1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

  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即期和远期进口信用证,保证金15%。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置换他行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票据池质押融资额度3亿元(以持有的票据,存单等提供质押担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归还短期融资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及审议内容以董事局后续发布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15

  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珠海

  分行申请授信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即期和远期进口信用证,保证金15%。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2年 12 月 1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4、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物流100%股权。

  9、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粮食及粮油副产品、棉花批发经营;粗白油、变压器油、基础油、导热油、沥青等批发经营。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物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珠海港物流为开展煤炭等供应链业务,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2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即期和远期进口信用证。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每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物流作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跨境物流等业务模式。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鉴于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6,96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74,0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5%(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1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18-040、2018-050公告。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37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18-108公告。

  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公告。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1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人民币7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 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1,5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局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2月29日

珠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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