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23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1月22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0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0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1月22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协同的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此次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股东上海电气借款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本次拟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

  本次拟向股东借款,资金用途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借款举措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合作的风险可控,有助于加强天沃科技与上海电气的协同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股东上海电气借款,资金用途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借款举措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股东借款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本次拟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事项如获得通过,将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签署相关存款协议及配套的金融服务协议。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先生、储西让先生回避表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拟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及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上述合作的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天沃科技拟与财务公司继续开展上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与前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有关的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本次合作的具体额度如下:

  ■

  本次合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

  2、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持有财务公司74.6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审批程序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司文培先生、储西让先生2人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投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4819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康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382 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天沃科技拟与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贷款及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公司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与前述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有关的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具体额度如下:

  ■

  其中存款服务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制定。

  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收费及保证金不高于本公司接受的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服务的费用标准。

  本次合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风险相对可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及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有助于加强天沃科技与上海电气的合作深度与广度,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合作如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则公司与财务公司合作的情况如下:

  ■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各类交易的账户余额为88,651.34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气加强协同的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此次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详细内容可查阅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0-009)。

  2、独立意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承兑汇票等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合作的风险可控,有助于加强天沃科技与上海电气的协同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可查阅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2020-010)。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沃科技本次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拟向股东借款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拟向股东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拟向股东借款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最终能否取得股东借款,依然需要取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9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上海电气”)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上海电气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0亿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2019年2月22日,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合同约定,公司向上海电气20亿元借款展期12个月,原借款期限与展期期限之和为18个月。详见公司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31日、2019年2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公司关联股东上海电气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本次公司拟向股东借款事项系上述借款展期。

  本次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

  2、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审批程序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司文培先生、储西让先生2人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投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兴义路8号30层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注册资本:1,472,517.4944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海电气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63,793,559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1,617,815千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74,576,42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1,837千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公司关联股东上海电气(包括其下属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予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次拟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上海电气借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资金的统筹规划,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海电气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额为666,707.23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股东上海电气借款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本次拟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

  本次拟向股东借款,资金用途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借款举措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详细内容可查阅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0-009)。

  2、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股东上海电气借款,资金用途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借款举措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股东借款不超过20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5%,公司或相关方为该等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并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本次拟向上海电气申请借款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签约等相关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可查阅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2020-01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系公司经营生产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沃科技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4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2月5日9:0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龚小刚

  电话:021-60736849

  传真:021-6073695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14:00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天沃科技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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