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18日 02:0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2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80%股权以不低于人民币26,000万元转让给 DC Foshan Holdings II Limited。佛山睿信系公司佛山芦苞物流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交易完成后,佛山睿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通过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持有佛山睿信20%股权,并继续作为佛山芦苞物流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再融资监管政策等各种因素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魏秀法先生及施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2月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2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转让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可整合公司现有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且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经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刘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 DC Foshan Holdings II Limited(为完成本次交易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美国上市公司 The Blackstone Group Inc.,以下简称“黑石集团”),本次交易转让价格预计不低于人民币26,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交易对方内部审批,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信友”)拟将持有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信”、“标的公司”)80%股权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6,000万元转让给 DC Foshan Holdings II Limited,佛山睿信系公司佛山芦苞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山睿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通过平潭信友仍持有佛山睿信20%股权,并通过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作为佛山芦苞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向佛山睿信收取管理服务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具体价格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预计收益将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买方

  公司名称:DC Foshan Holdings II Limited

  类    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编号:2893440

  住    所:3806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交易对方系由黑石集团的关联基金专为本次交易新设立的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黑石集团。

  黑石集团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止2018年末,黑石集团总资产为289.25亿美元,总负债为151.71亿美元,净资产为137.54亿美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68.33亿美元,归属于黑石集团的净利润为15.41亿美元(上述财务数据通过查询黑石集团2018年年报所得)。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交易对方任职的情况。除相关已签署的交易文件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安排。

  (二)卖方: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2)416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9日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425.65万元、净资产为-1,042.31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03.05万元、净利润为-103.70万元(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主要股东:东百物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其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佛山睿信8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大道49号103(自编之8)(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物流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物业租赁;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佛山睿信总资产为42,424.85万元、净资产为-631.60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03.05万元、净利润为-103.66万元(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的“华兴所(2020)审字A-044号”《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2,984.44万元、净资产为-1,257.8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659.90万元、净利润为-626.28万元。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友持有其100%股权。

  权属状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股权清晰,除佛山睿信因申请银行融资产生的有关权益负担外,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标的资产运作情况:佛山芦苞项目一期已正式运营,二期于2019年12月竣工,目前处于招商运营阶段。公司指定主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目前资产运营情况良好。

  (二)标的公司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图

  1、交易前:

  ■

  2、交易后:

  ■

  (三)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及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出具了《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在特定条件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第1002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佛山睿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52,984.4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0,991.62万元,增值率为52.86%;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257.8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26,749.31万元,增值率为2,226.54%。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交易各方根据《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进一步协商确认,本次转让佛山睿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6,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合理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签署正式协议,待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DC Foshan Holdings II Limited

  卖方:平潭信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目标股权:卖方将持有的佛山睿信80%的股权转让予买方。

  (二)付款方式: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于交割日当日,买方向卖方以人民币支付51%股权转让款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49%股权转让款部分,受限于尾款支付先决条件的满足,根据后续双方确定最终交易价格进行多退少补及其他调整(如适用)的结算后,由买方支付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三)交割日:协议签署后,买方结束相关尽职调查及资产验收,完成佛山睿信工商等相关证照变更,且其他相关前提条件满足后第十个工作日;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四)违约责任:协议签署后,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根据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若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交割之前,非因买方原因造成的物业或其任何部分损失,或存在任何政府机构实施的或代表政府机构实施的任何没收、扣押、征收、国有化或类似措施(每项均称为“没收”),为修复该等损失的费用或被没收的估算物业价值单项或合计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买方可通过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若在交割前已发生上述毁损、损害及没收,但在交割后才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的,买方将继续履行而不终止协议,但可要求卖方修复或支付损失等价金额进行赔偿。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山睿信将设立由三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由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继续作为佛山芦苞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并向佛山睿信收取管理服务费。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黑石集团在物流项目退出环节的再次合作,符合公司仓储物流项目“投-建-招-退-管”闭环运作模式及物流项目轻资产运营的战略思路,同时进一步深化双方在仓储物流领域的合作关系。本次交易将整合公司资源,增强公司物流项目进一步扩张的资金储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合并报表收益,预计收益将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交易完成后佛山睿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佛山睿信债权债务尚未了结,佛山睿信应付未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欠款余额共计人民币12,070万元,且公司对佛山睿信4.39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佛山睿信预计于交割日后3个月内通过银行融资或其他合法融资手段全数归还上述欠款,并预计于交割日前解除公司已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报告》

  (四)《评估报告》

  (五)《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7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情况

  (一)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56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及偿还借款。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有关议案。

  (二)201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434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予以受理。

  (三)2016年4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及解释。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结合反馈意见要求对本次发行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关于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等有关公告,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书面材料。

  (四)201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56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并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等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五)2017年1月11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六)因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于2017年1月21日到期,公司后续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目前相关有效期已延长至2020年1月21日。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23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21日、2016年9月3日、2016年9月20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8日、2018年1月20日、2019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发行事项做了大量工作。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的变化,且公司已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完成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即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的建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本次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终止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即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已建设完成,且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业。目前公司经营正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刘海芬、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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