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动态| 因尽职调查、督导工作违规,南京证券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资本动态| 因尽职调查、督导工作违规,南京证券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2020年01月17日 17:35 财经网

原标题:资本动态| 因尽职调查、督导工作违规,南京证券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财经网讯,近日,南京证券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和督导工作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南京证券作为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尔顿环保”)主办券商的执业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南京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对普尔顿环保固定资产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就固定资产及折旧等相关情况询问普尔顿环保会计人员。

(二)未实施询问普尔顿环保税务负责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对发生在尽职调查期间的普尔顿环保固定资产补缴增值税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

(三)在普尔顿环保应收类、应付类款项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访谈普尔顿环保的客户和供应商,对于2014年的各类款项,未取得并核对会计师审计询证函回函,抽查的2014年度应收、应付类款项的客户数量及金额比例均不高。

(四)在核实股东股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时,未询问公司会计人员,对实物出资情况未询问资产评估机构。

(五)在普尔顿环保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报、面临终止挂牌风险期间,南京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效性不高,未能督促普尔顿环保及时披露2016年年报、处置终止挂牌风险。在普尔顿环保被终止挂牌后,未能派员参加普尔顿环保审议《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及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议案》等重要议案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有效督促普尔顿环保做好投资者(股东)沟通工作。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在从事股票转让、定向发行等业务活动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规范履行内核程序,认真编制相关文件,并持续督导所推荐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据此认为南京证券违规,认为其不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对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的要求,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南京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证券的业绩出现连续三年同比下降的现象。据Wind数据,2016-2018年,南京证券的营收为15亿元、13.85亿元、12.34亿元,各同比下降49.97%、7.67%、11.13%;南京证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84亿元、4.07亿元、2.18亿元,各同比下降65.90%、16.04%、46.48%。

南京证券 证监会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22 赛特新材 688398 --
  • 01-22 映翰通 688080 --
  • 01-21 广大特材 688186 --
  • 01-20 瑞芯微 603893 9.68
  • 01-17 艾可蓝 300816 20.2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