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前董事长钟葱吃中小板监管函 遭强平信披违规

金一文化前董事长钟葱吃中小板监管函 遭强平信披违规
2020年01月14日 21:44 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金一文化前董事长钟葱吃中小板监管函 遭强平信披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002721.SZ)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号)显示,钟葱作为金一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减持计划,因司法强制执行,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万股。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期间,钟葱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金一文化股票394.17万股,占金一文化总股本的0.47%,交易金额2136万元。前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

  钟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的规定。请钟葱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金一文化是由金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20日,经金一有限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以金一有限截至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5亿元为基础,按1:0.5363666255的比例折股1.42亿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0年7月14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010649218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23日,钟葱为金一文化第二大股东,持股12.89%。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4月24日钟葱曾担任金一文化总经理,2013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8日曾担任金一文化董事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在前款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 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3.1.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号

  钟葱:

  你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减持计划,因司法强制执行,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万股。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期间,你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金一文化股票3941711股,占金一文化总股本的0.47%,交易金额2136万元。前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3.1.8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1 月 13 日

金一文化 中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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