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28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19-02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1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克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19-025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7,96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63.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200.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0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0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1、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瑞”)的发展需要,合肥移瑞办公场所拟进行搬迁。为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合肥移瑞名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窄带物联移动通信模块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也需进行变更。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的经营发展需要,能够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变更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变更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发挥合肥移瑞现有资源优势,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移远通信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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