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年12月24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19】00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现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比克电池”)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二期还款,其向公司支付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350.00万元作为部分还款。请你公司:(1)结合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的法律性质,详细说明该笔签收凭证的出具方、承兑方、最终支付方、付款流程、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无法兑付的风险;(2)公告披露融通融信签收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并对该签收凭证金额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充分说明相关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性及合理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的法律性质,详细说明该笔签收凭证的出具方、承兑方、最终支付方、付款流程、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无法兑付的风险

  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以下称“签收凭证”或“融信产品”)系建设银行下属公司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信融通”)签发的电子凭证。融信产品为建信融通为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回收应收账款、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而定制的产品,功能核心是“债权的在线记载”,即向平台会员提供债权记载服务,并在相应债权到期时由核心企业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

  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15日间,公司共收到比克电池提供的两份融信签收凭证,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150万元。两笔签收凭证的承诺付款方即核心企业为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承诺付款日期分别为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6日。根据签收凭证说明,该凭证不作为建信融通对承诺付款方到期付款的承诺或保证。

  据公司与建信融通确认,公司所收到前述签收凭证的付款流程为:该笔融信产品到期付款时,建信融通接受核心企业众泰汽车的委托,以众泰汽车所交付的资金为限,代其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向融信产品债权持有人付款。前述融信签收凭证尚未到承诺付款期,公司目前尚未能获知众泰汽车对融信平台的资金交付情况。如果核心企业众泰汽车在债权到期时所交付资金不足,前述350万元签收凭证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2)公告披露融通融信签收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并对该签收凭证金额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充分说明相关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性及合理性

  根据前述融信产品相关说明及协议约定,公司认为收到的该等融信签收凭证不具有强制偿付义务,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同时,虽前述签收凭证的承诺付款方为众泰汽车,但仍为比克电池向公司所提供的支付方式,在凭证无法兑付的情况下,公司拥有向比克电池追偿相关债权的权利。因此,公司继续将该等签收凭证作为对比克电池的应收款项,与公司对其应收账款按同等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比克电池未能足额支付此前还款协议约定的一期及二期还款,双方正积极协商切实可行的债务解决方案,公司已决定对比克电池包括签署融信签收凭证在内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提高至40%。

  由此,公司根据融信签收凭证的产品性质,将其视为应收款项与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按相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计提比例系公司根据当前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债务解决进展等情况所确定。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债务还款与解决进展、比克电池的经营发展及偿付状况等情况,如有必要,将及时提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所收到比克电池支付的350万元融信签收凭证,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公司据此将其视为应收款项,与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统一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相关计提比例系公司根据当前比克电池的经营发展状况、债务解决进展等情况所确定。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进展,如有必要,将及时提高计提比例并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收到的350万元融信签收凭证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据此公司将其视为应收款项,与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统一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我们将根据债务还款与解决进展、比克电池的经营发展及偿付状况等情况,进一步判断容百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收到的350万元融信签收凭证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或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据此公司将其视为应收款项,与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统一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我们将根据债务还款与解决进展、比克电池的经营发展及偿付状况等情况,进一步判断容百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根据公司前期公告,比克电池将在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按月对公司还款,最近两次还款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和12月15日,计划还款金额分别为3,500.00万元和3,520.7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5日,比克电池已累计向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800.00万元、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350.00万元,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一期及二期还款。比克电池未能按约执行第一、二期还款。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与比克电池签订还款计划的背景、原因、每期还款金额的确定依据、法律效力、违约责任及补偿措施;(2)结合比克电池的实际还款情况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说明上述还款计划未能按约履行的原因,后续履约的可能性,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时间安排;(3)结合比克电池当前经营及前期抵押协议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补充说明比克电池的偿付能力是否发生新的重大不利变化,是否有继续执行该还款计划的能力。

  回复:

  (1)补充说明公司与比克电池签订还款计划的背景、原因、每期还款金额的确定依据、法律效力、违约责任及补偿措施

  2019年10月底,比克电池表示因其下游客户欠款所引起的短期资金流压力,使其对公司到期7,002.84万元应收票据暂时无法兑付后,公司与比克电池就后续还款安排进行了磋商。双方结合比克电池的付款能力,并应公司希望给予对方一定还款压力的要求,拟定了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集中向公司分期支付前期应收货款20,948.26万元,并以每月15日为各期付款期限的付款协议。

  在各期还款金额方面,深圳比克对容百科技、湖北容百的应付货款分别为320.75万元、1,455.10万元,郑州比克对容百科技、湖北容百应付货款分别为452.74万元、18,719.67万元,合计20,948.26万元。为了督促对方加快还款进程,双方协商2019年底前偿付约7,000万元货款,包括郑州比克对湖北容百的6,700万元货款、郑州比克对容百科技的320.75万元货款,即一期还款3,500.00万元、二期还款3,520.75万元;郑州比克对湖北容百的剩余12,019.67货款则约定在2020年4月分期偿付,即三至六期分别还款3,500.00万元、3,500.00万元、3,500.00万元及1,519.67万元;此外,郑州比克对容百科技的452.74万元货款、深圳比克对湖北容百的1,455.10万元,则分别约定在2020年5月和6月的七、八两期进行还款。

  公司与比克电池所签订的付款协议,是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真实、有效。比克电池应按照付款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若比克电池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有权就应收账款本金及违约金,采取法律诉讼、主张相关权利。

  比克电池未能足额履行付款协议的一期、二期还款约定后,为保障公司债权利益,湖北容百作为原告已分别向深圳比克、郑州比克提起诉讼,并获得了法院受理;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同时,公司所提起的19,423.95万元财产保全申请已获法院裁定支持。此外,鉴于双方此前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申请的同时,也正在同比克电池积极协商进一步的债务还款方案。

  (2)结合比克电池的实际还款情况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说明上述还款计划未能按约履行的原因,后续履约的可能性,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时间安排

  截至2019年12月15日,比克电池已累计向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800.00万元、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350.00万元,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一期及二期还款。期间,公司多次前往深圳比克、郑州比克两地,了解比克电池经营状况、资金筹集情况,积极推进货款回收。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比克电池部分应收票据未能到期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后,于2019年11月16日再次披露还款进展情况。同期,部分上市公司供应商也相继公告了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此后,比克电池受到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多家供应商相继加强了对其货款催收,加之受众泰汽车等下游整车厂客户未付货款所影响,以上不利因素综合导致比克偿付公司货款的资金压力较大,未能按付款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一期、二期货款。而公司与比克电池此前在拟定付款计划时,亦未预计到公告披露后的相关影响及情况发展。

  比克电池在签署付款协议后,与公司保持了持续沟通,接受了公司及中介机构的多次现场走访,并表示会继续承担对公司的付款义务。同时,比克电池声明,其已对欠款金额较大的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了诉讼冻结、多方担保等保障措施,一旦回款,会向供应商实施兑付。

  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约足额支付一期、二期还款计划,加之前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比克电池目前较难完全按照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进一步的债务还款方案。截至目前,公司与比克电池尚未确定具体的后续还款计划和时间安排。公司将视后续协商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3)结合比克电池当前经营及前期抵押协议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补充说明比克电池的偿付能力是否发生新的重大不利变化,是否有继续执行该还款计划的能力。

  公司与郑州比克在签订付款协议、抵押合同后,于11月5日办理完成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后经公司进一步核实,该等抵押物此前已被第三方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公司与郑州比克所办理的抵押行为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及可能,但尚未被对方或第三方提起无效申诉。据了解,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2日受理了郑州比克关于第三方财产保全超范围查封的执行异议,并于12月3日对超范围异议进行实质审查,但公司尚未获知具体结果。如果郑州比克关于保全超范围异议未能获得裁定支持,前述财产抵押将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2019年11月与12月间,公司对比克电池在深圳、郑州两地生产基地进行了多次现场查看与交流。根据公司掌握的情况,比克电池目前生产经营在开展中,但受部分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未付货款所影响,对于按约支付公司货款存在资金压力;对方表示,其正在优化客户结构、调整经营计划,除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外,正积极开拓小动力、消费类及储能领域业务。同时,根据比克电池股东长信科技(300088)所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6月末,比克电池资产合计75.64亿元,负债总额40.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35.14亿元,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

  由此,公司经现场走访、沟通交流及公开信息查询,比克电池目前虽面临资金压力,如约履行还款计划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发生新的实质性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会持续关注比克电池的后续还款进展、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综合评估,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与比克电池所签订付款协议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与原因,协议真实、有效;公司在比克电池未能足额支付一期、二期还款后,为保障债权利益,已就比克电池应收款项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申请,并获法院受理及裁定支持;比克电池目前虽面临资金压力,如约履行还款计划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发生新的实质性重大不利变化,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进一步的债务还款方案。公司会持续关注比克电池的后续还款进展、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综合评估,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容百科技与比克电池所签订付款协议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与原因,协议真实、有效;容百科技在比克电池未能足额支付一期、二期还款后,为保障债权利益,已就比克电池应收款项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申请,并获法院受理及裁定支持;比克电池目前虽面临资金压力,如约履行还款计划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发生新的实质性重大不利变化,双方正在积极协商进一步的债务还款方案。公司表示会持续关注比克电池的后续还款进展、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综合评估,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前期公告披露,公司与比克电池签署付款协议后,持续采取提示付款、上门催收等方式督促其按照协议约定付款。但是尽管如此,公司至今收到的回款金额仅占还款协议约定总额的3.82%。公司今日发布公告,拟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提高至40%,增加计提1,014.85万元坏账准备,累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118.83万元。请公司:(1)结合前期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及当前实际还款情况,详细说明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40%的依据;(2)详细说明40%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以及相关理由;(3)结合比克电池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债务偿付能力,说明是否存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如有,请说明对公司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审计机构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前期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及当前实际还款情况,详细说明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40%的依据

  2019年11月16日,由于比克电池未能按付款协议约定足额支付第一期还款,结合公司所掌握的比克电池生产经营情况、还款意愿等,公司对截止日比克电池的20,245.91万元应收款项改按35%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合计7,086.07万元,较前次补充计提5,678.35万元坏账准备。

  2019年12月16日,鉴于比克电池未能足额支付一期及二期还款,公司将比克电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35%提高至40%,具体依据如下:

  1、根据比克电池与公司所签署的付款协议,至2019年12月15日其应向公司支付一期及二期还款共计7,020.7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5日,比克电池仅向公司支付了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及350万元建信融通融信签收凭证,其中融信签收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协议如期还款,公司认为其后续还款存在无法按期支付的风险。由此,公司调整提高了对其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根据比克电池相关声明,其未能如约付清供应商货款主要是受其部分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未付货款影响,目前面临现金流压力,已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债权采取了保障措施。同时,比克电池表示,其正在优化客户结构、调整经营计划,除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外,正积极开拓小动力、消费类及储能领域业务。此外,据公司了解,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新的实质性重大不利变化,由此将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至40%。

  综上,公司本次对比克电池的应收款项调整按4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详细说明40%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以及相关理由

  根据比克电池2019年11月12日所发布声明,其未能如约付清供应商货款,主要是受部分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未付货款的影响,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比克电池正在与欠款客户积极磋商,并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债权采取了保障措施;除积极协调推动整车厂家回款,比克电池也和股东、相关政府方、债务人保持了积极沟通,共同制定付款解决方案和经营性资金补充方案,并积极优化业务及客户结构,拓展小动力和储能业务领域。

  同时,根据公司现场了解,比克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在开展中,未发生停产歇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无法偿付债务的情况。比克电池方面表示,虽然其现阶段资金筹集及付款情况受到了一定影响,但会继续承担对公司的付款义务,积极协商后续还款方案。

  结合前述比克电池的还款进展、当前经营情况及还款意愿等,公司目前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单项计提40%比例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债务还款与解决进展、比克电池的经营发展及偿付状况等情况,如有必要,将提高计提比例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结合比克电池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债务偿付能力,说明是否存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如有,请说明对公司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经公司现场查看,比克电池未能如约付清供应商货款,主要系受部分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欠款影响,现金流状况存在压力;目前,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在开展中,未出现停产歇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无法偿付债务的情形。如果未来比克电池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需对其应收款项增加甚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在按账龄结构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公告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13.96万元。在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公司较此前账龄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7,318.08万元,对应减少净利润金额为6,220.37万元。但如果未来比克电池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对其应收款项增加甚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假如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目前应收款项余额模拟计算,将较此前账龄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9,898.14万元,对应减少净利润金额为16,913.42万元,将会对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2018年四季度以来,公司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持续调整客户结构,加强了对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战略客户的覆盖,营业收入保持了较快同比增长。根据公司公告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8亿元,前五大客户依次为宁德时代、天津力神、比亚迪、中航锂电及浙江天能,合计收入占比达70%以上;同期,公司对比克电池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615.39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为0.84%,比克电池未进入公司2019年前五大主要客户。

  综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目前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单项计提40%比例坏账准备,是根据比克电池还款进展、当前经营状况及还款意愿等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论;如果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动,未来存在增加甚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并将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经核查,容百科技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调整按4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8,118.83万元;我们将根据比克电池后续相关情况进展,在容百科技坏账准备计提估计基础上,进一步判断容百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如果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动,未来存在增加甚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并将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经核查,容百科技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调整按4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8,118.83万元;我们将根据比克电池后续相关情况进展,在容百科技坏账准备计提估计基础上,进一步判断容百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如果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动,未来存在增加甚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并将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告披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于2019年11月20日向比克电池提起诉讼,公司已向法院提起19,423.95万元财产保全申请并获法院裁定支持。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财产保全标的的具体构成,相关资产是否经过评估,如是,请披露评估价值及依据;(2)结合公司的财产保全顺位情况,说明该财产保全是否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全额收回。

  回复:

  (1)补充披露该财产保全标的的具体构成,相关资产是否经过评估,如是,请披露评估价值及依据

  湖北容百申请对郑州比克17,968.85万元财产、深圳比克1,455.10万元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均已先后获法院裁定支持。目前,上述保全措施正在确定具体财产保全范围,尚未进行相关评估。基于比克电池的经营情况,公司正在与其协商新的债务解决方案,并就具体的保全财产进行调查协商,争取尽早确定保全财产的具体范围、完成前述保全程序。

  (2)结合公司的财产保全顺位情况,说明该财产保全是否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全额收回

  由于其它债权人已对比克电池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对于后续将要实施保全的财产,存在因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同时,如前所述,据了解,比克电池已就第三方财产保全超范围查封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进行了实质审查,公司尚未获知具体结果。因此,公司财产保全顺位的具体情况尚无法确定,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收、保障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湖北容百诉讼保全申请已获得法院裁定支持,正在确定具体财产保全范围,尚未进行相关评估;由于其它债权人已对比克电池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收、保障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湖北容百的诉讼保全申请已获得法院裁定支持,正在确定具体财产保全范围,尚未进行相关评估;由于其它债权人已对比克电池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容百科技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容百科技表示,将进一步推进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收、保障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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