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12月14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 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9 号),现就该《关注函》中所提到问题,逐一回复如下:

  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存在异常波动, 请你公司董事会:

  1. 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经公司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影院及演唱会运营。受到文化传媒行业整体调整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现金流呈现趋紧状态。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通过控制成本、缩减业务投资规模、处置盈利能力差的低效资产、加强款项催收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等措施,缓解流动性风险,以促进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但未出现明显好转,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 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2019年12月10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书面发函进行核实,并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对方书面回函后确认: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不存在计划对当代东方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当代东方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 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近期公司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 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微信、电话询问的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送了核实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公司股价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上述人员均已做出回复。根据回复情况可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 结合你公司前期披露的《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详细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你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受到严重影响,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一)和(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需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明细如下表所示:

  ■

  备注: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内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进行整体汇总。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31个,累计被冻结资金90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4%。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经公司判断,不属于上述情形,原因如下:

  1. 在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盟将威被冻结的账户数量共计为14个,盟将威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其日常收付款产生影响,其旗下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可以正常收付款,且其业务的开展主要以其旗下子公司为主体进行。

  2. 在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共计为13个,前述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支付账户,公司其余银行账户可正常使用,且公司业务的开展主要以子公司为主体。

  3.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4%,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

  综上,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要影响。

  6. 结合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详细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的涉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当事人、诉讼金额、主要事由、最新进展等,并说明上述诉讼事项对你公司经营是否产生严重影响。

  (一)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

  备注:上述诉讼、仲裁内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进行了整体汇总并对案件进度进行了更新。

  (二)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

  ■

  备注:上述诉讼、仲裁内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进行了整体汇总并对案件进度进行了更新。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合计为90,3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3%。公司及子公司涉诉事项的事由主要为借贷纠纷、业务合同纠纷。对于借贷纠纷,公司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和解方案。对于业务合同纠纷,公司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目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详细披露你公司的债务逾期情况,并结合你公司的到期债务情况说明你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财务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情况详见下表:

  ■

  备注:上述逾期贷款内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进行了整体汇总。

  回复: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46%。公司负债率较高,面临着较大的负债压力,短期内偿债能力较弱。

  目前,公司涉诉的逾期贷款规模合计为3.5亿元人民币,其中2亿元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及财务风险。

  为了降低流动性、财务风险,公司采取了处置低效资产、降低人员成本、催收应收账款、开拓新业务领域等措施。公司通过处置低效资产、催收应收账款实现了部分资金的回流。对于新业务的开展,公司尚需时间,目前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期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备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3日

当代东方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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