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07日 05: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9-07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10,666,89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876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8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预先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3)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锁定期等条款有新的规定,在不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9-07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10,666,89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876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8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预先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9-07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短期内存在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包括: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考虑本次再融资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876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发行数量为110,666,895股(为发行前总股本的20%),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发行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5、根据公司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7.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68.60万元。假设2019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8年度持平,2020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2019年度分别为:持平、上涨10%、下降10%;上述假设及测算均不构成盈利预测。

  6、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893.85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837.37万元的15.31%,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假设2019年度现金分红占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维持不变,由于上述假设前提中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8年度持平,则2019年度现金分红同样为893.85万元,同时假设公司于2020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公司2018年度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假设公司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预测及判断,亦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再次提请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1、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及项目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注2: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注3: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注4: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注5: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注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本数为553,334,476股。上述测算中,2019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公司2018年年报存在差异原因为:公司2019年3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3,653,033股,2019年8月转增股本127,692,571股。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度持平、增长10%、下降10%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相比发行前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收益有一定摊薄影响。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876万元(含56,8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西昌市一环路历史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PPP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建筑装饰企业,以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设计与EPC、装配式装修为主要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西昌市一环路历史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PPP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发行完成并实施募投项目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内、外装综合发展是近年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公司是建筑装饰行业率先采取“内外兼修”业务模式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汇聚了一批精通公共建筑装饰(内装业务)和建筑幕墙(外装业务)的专业人才。公司内部管理团队、业务团队、设计团队、项目团队默契合作,能为客户提供覆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装饰部件生产、施工,以及建筑幕墙设计、生产、施工的全业务流程,在内、外装领域积累了良好的工程业绩。

  此外,公司重视员工培训,在公司内部实行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通道,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

  2、资质及技术储备

  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资质齐全、技术领先的综合性装饰公司之一,公司具备大型项目承接能力与丰富的大型项目建设经验。

  公司设计与施工资质齐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4项施工壹级资质证书,以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4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公司是行业内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少数企业之一。

  公司在承接建筑内、外装饰工程中,十分重视设计环节。公司设有公共建筑装饰设计部、建筑幕墙设计研究院、建筑幕墙设计一部、二部等设计部门,形成覆盖建筑内、外装的整体装饰设计能力。经过多年不断的设计研发与创新,公司已取得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可自由拆装的窗及双曲面单元幕墙系统等多项专利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公司承接项目获得包括鲁班奖、全国建筑装饰奖以及全国建筑装饰科技示范工程奖、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新成果奖在内的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市级奖项百余项,树立了良好的工程业绩口碑。2018年2月中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幕墙工程(一标段)”,展现了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3、市场储备

  作为江苏本土的建筑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牢牢把握区域经济发达及建筑装饰市场广阔带来的契机,以“深耕江苏、加速拓展全国”为市场开拓策略,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建筑幕墙和公共建筑装饰业务形成了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江苏省广阔的建筑装饰市场空间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公司在由江苏省住建厅、统计局、商务厅组织评比的2018年江苏省建筑业装饰装修类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第二。在拓展市场策略方面,公司通过收购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增强了设计实力,开拓了公司西南区域的业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未来公司将巩固现有市场,进一步开拓西南区域的业务,深挖国内

柯利达 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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