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宁波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远新轩”)共计持有本公司650.26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为650万股,占持股总数的99.96%,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0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博远新轩的通知,获悉博远新轩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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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补充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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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博远新轩无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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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说明
博远新轩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及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博远新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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