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10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文本及电话方式于2019年12月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相关情况的公告》)
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后续募集资金的归还做好安排,建议公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归集,主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①加快业务回款,催缴应收账款;②多种渠道融资,增强公司流动性;③与债权人协商,争取更大的流动性支持;④与银行协商将受限资金部分解除限制;⑤处置非主业业务资产,筹措资金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10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前期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补充至流动资金需求中,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目前,公司正在努力解决短期流动性困难,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后续募集资金的归还做好安排,建议公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归集,主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快业务回款,催缴应收账款;多种渠道融资,增强公司流动性;与债权人协商,争取更大的流动性支持;与银行协商将受限资金部分解除限制;处置非主业业务资产,筹措资金等。董事会将持续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尽早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回笼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将到期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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