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银保监准〔2019〕263号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五龙北路分理处更名的批复 来源:山东
烟银保监准〔2019〕263号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五龙北路分理处更名的批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五龙北路分理处更名的请示》(建烟报〔2019〕407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五龙北路分理处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阳光分理处。
二、你分行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原《金融许可证》、你分行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本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分行应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四、你分行要将该机构变更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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