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04日 01:4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5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仲初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仲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仲初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李殿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殿坤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金福  委员:刘剑锋  赖德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陶  涛  委员:叶金福  李仲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剑锋  委员:陶  涛  李仲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续聘李仲初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公司总裁提名,续聘Kevin Patrick King(金凯文)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公司总裁提名,续聘赖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经公司总裁提名,续聘关东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经公司总裁提名,续聘王敏敏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续聘罗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附件四。

  经核查,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续聘赵文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续聘郭灵红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附件五。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日

  

  附件一: 董事长简历

  李仲初: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公民,工学硕士,工程师,本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空间物理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得原国家航天部第二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航天部某研究所。离职后于1998年创立本公司并作为本公司的创始人、经营者持续至今,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李仲初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仲初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持有公司584,23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470%。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殿坤: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部门总经理、内核办主任,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李殿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殿坤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李殿坤先生持有公司6,263,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59%。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Kevin Patrick King:中文名:金凯文,男,出生于1962年,国籍:澳大利亚,曾任职于MICROS公司亚太区副总裁以及日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担任其中国公司和日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Kevin Patrick King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Kevin Patrick King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Kevin Patrick King先生持有公司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4%。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赖德源:男,出生于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先后就职于香港地下铁路有限公司、香港国辉电脑有限公司,1992年1月至2001年12月先后担任富达自动化管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MICROS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MOVIELINK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赖德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赖德源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赖德源先生持有公司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4%。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关东玉,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公民,学士学位,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1984年-1988年任职于空军科研部某研究所,1988年至1997年期间先后任北京丽都假日酒店电脑部工程师、香港锦标公司工程师及中国区经理、香港鑫宇公司中国区经理。1997年至2008年任香港现化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经理、香港现化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至2009年11月任现化电脑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关东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关东玉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关东玉先生持有公司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6%。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敏敏,女,出生于1962 年,中国公民,学士学位,1983 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1983 年-1997 年任职于浙江省计算技术研究所,1998 年至今先后任杭州西软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敏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王敏敏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持有公司股票88,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3%。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罗芳,女,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公民,理学、经济学双学士,副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应用化学专业、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专业。1999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从事核科技信息研究工作。201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罗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罗芳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罗芳女士持有公司4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2%。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相关人员简历

  赵文瑜,女,出生于1985年,中国公民,法学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2011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证券部,201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赵文瑜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赵文瑜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赵文瑜女士因股权激励行权直接持有公司10,0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灵红,女,出生于197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专科学历。曾先后担任公司出纳、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郭灵红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郭灵红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先生之妻妹,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

  董事会秘书罗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249356

  传真:010-68183776

  电子邮箱:luofang@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 石基信息 证券部

  邮编:100040

  附件五:

  证券事务代表赵文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249356

  传真:010-68183776

  电子邮箱:any.zhao@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 石基信息 证券部

  邮编:100040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5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郭明先生、张广杰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王淑杰女士共同组成。现会议选举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郭明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2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郭明,男,出生于1956年,经济师,大专学历,毕业于长春职工大学。1977年起先后任职于长春市电车公司、长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长春市煤气公司东郊煤气厂。自1993年起先后参与长春振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1999年起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券投资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8年9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郭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郭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2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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