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保险就上调贷款利率?建行、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批评

不买保险就上调贷款利率?建行、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批评
2019年11月18日 20:36 每经网

原标题:不买保险就上调贷款利率?建行、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批评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贷款要买人身险、押品评估费自己交、抵押物要买财产保险并承担保费、不买保险就上调贷款利率……

近日,因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过程中,出现上述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建行北京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批评。

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下称《通报》)称,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明察暗访后通报违规行为

《通报》表示,在接到线索后,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通报》详细列举了两家银行的违规行为: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国办督查室点名批评:

对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

国办督查室表示,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国办督查室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银保监会:

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18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明确监管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二是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

三是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

四是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建行 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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