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9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9日和2018年3月20日,创维RGB分别将378,000,000股和206,548,50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751.HK,以下简称“创维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担保事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19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创维RGB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26%。2019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创维RGB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26%。
2019年11月11日,创维RGB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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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创维RGB、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6,63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32%。其中股东创维RGB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4,548,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24%。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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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亦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创维RGB和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合同条款中不存在被平仓的约定,目前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9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刘棠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棠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刘棠枝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含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人员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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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已解禁部分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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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刘棠枝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刘棠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刘棠枝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刘棠枝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确系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本次股东减持计划数量比例及占总股本比例非常小,其实施不会有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刘棠枝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东刘棠枝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股东刘棠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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