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科集团签署镀锌钢管集中采购协议的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科集团签署镀锌钢管集中采购协议的公告
2019年11月12日 01:5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科集团签署镀锌钢管集中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签署《2019-2021年度万科集团镀锌钢管集中采购协议》,通过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公司为万科集团镀锌钢管供应商之一。

  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注册资本:1,099,521.021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郁亮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经发审证字第113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

  万科集团于1984年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1988 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509号”文批准,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革;1991年1月29日,公司发行的 A 股在深交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公司发行的B股在深交所上市;2014年6月25日,公司B股以介绍方式转换上市地在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公司于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业务聚焦全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

  万科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 供方是指乙方及其下属公司或机构,或经过乙方授权的代理商;

  2、需方是指万科集团参股和控股的各房地产公司;

  3、甲方指定乙方为镀锌钢管的供应商之一,需方可根据在建工程的需要选择乙方的产品;

  4、甲方确认且乙方同意指定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行的采筑电商平台(网址:www.vvupup.com,简称采筑)作为采购业务的平台,乙方与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5、需方就在建工程镀锌钢管的选择范围仅限于乙方的产品,需方已经通过网上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采购项目以及需方已经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

  (二)、产品价格

  1、材料价格为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定价依据。需方工地到货价包括成品、运费、包装、税金、管理费、检验费、成品费、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等到工地仓库交货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产品到场检验检测费用按照需方每期项目抽检一次考虑,超出部分由需方承担。

  2、由于镀锌钢管的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较大,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协商协议价格按以下方法变更:1)此次招标各位投标人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公布的广州、上海、天津三个地区热轧板卷4.5*1500*C/Q235B/现货平均价格为原材料基准价格;2)项目合同按集采单价签订,结算按每批次供货调差后单价结算。项目合同签订后,每批次要货申请单以下订单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广州、上海、天津三个地区热轧板卷4.5*1500*C/Q235B/现货平均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调价。

  3、不同批次的到货产品价格按照货到现场时间所在调价期间执行的价格执行。

  (三)、付款条款

  1、预付款:20%预付款。

  2、到货验收款:每笔订单在乙方完成交货、货物经验收合格且需方在PDC平台中确认接收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申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的三方验收单、自PDC平台打印的接收单),需方在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到货总价100%的到款项。

  (四)、采购合同签订方式

  甲方确认已指定且乙方已同意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行的采筑电商平台作为采购业务的平台。乙方承诺按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要求注册成为该采筑的供应商,乙方与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五)、协议有效期与协议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协商修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均没有期满续约的义务;本协议对上述约定截止日供需方之间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具体采购/施工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采购/施工合同履行完毕。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及后续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具体合作事项的指导性文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涉及具体合作项目或相关合作安排、权利义务约定等具体合作事宜时,均以各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文件为准。

  2、上述项目仅签订了合作协议,尚未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2019-2021年度万科集团镀锌钢管集中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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