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6:0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股利。

  注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所得税费用及分配其他权益工具股利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

  单位:万元

  ■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6,066.17万元,较期初增加6,066.17万元,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泰欣环境70%股权的收购,泰欣环境将持有的理财产品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821.66万元,较期初增加1,954.15万元,增长225.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收到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2,968.17万元,较期初增加13,601.32万元,增长145.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8,687.06万元,较期初增加35,999.64万元,增长68.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5)持有待售资产期末余额38,005.12万元,较期初增加38,005.12万元,系将嘉兴资卓基金对北京建工金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投资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4,974.13万元,较期初增加9,758.79万元,增长64.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预缴税款及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41,425.31万元,下降100.00%,系公司于报告期初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金融资产类别所致;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 160,570.48万元,较期初增加160,570.48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报告期初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对参股公司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4,896.44万元,较期初增加4,896.44万元,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报告期初将持有汉口银行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致;

  (10)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6,151.05万元,较期初增加32,511.53万元,增长60.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枝江市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改造升级工程)PPP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11)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65,743.87万元,较期初增加57,168.56万元,增长52.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新增风陵渡和太仓港TOT项目特许经营权所致;

  (12)商誉期末余额38,492.55万元,较期初增加32,536.64万元,增长546.29%,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泰欣环境70%股权的收购,确认合并商誉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710.39万元,较期初增加207.63万元,增长41.30%,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风陵渡2#机组托盘改造支出增加,及公司完成对泰欣环境70%股权的收购,新增泰欣环境长期待摊费用-装修支出所致;

  (1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4,936.00万元,较期初增加14,936.00万元,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开具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193,508.37万元,较期初增加69,660.44万元,增长56.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泰欣环境70%股权的收购,泰欣环境预收工程款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276.96万元,较期初减少2,010.20万元,下降61.1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支付上年度计提工资、绩效奖金及企业年金所致;

  (1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99,082.22万元,较期初增加26,611.39万元,增长36.72%,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付往来款及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8)应付债券期末余额223,100.29万元,较期初增加223,100.29万元,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0,000.00万元、公司发行中期票据75,000.00万元、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50,000.00万元所致;

  (19)预计负债期末余额3,325.58万元,较期初增加3,325.58万元,系公司控股孙公司长沙和庭对国中九华阶段性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20)递延收益期末余额735.04万元,较期初增加257.07万元,增长53.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及湖北路桥结转售后租回形成的递延收益所致;

  (21)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0万元,下降100.00%,系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偿还国通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致;

  (2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0,175.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11.14万元,增长 1,189.43%,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上年同期未单独核算研发费用而是计入当期施工成本,本期将研发费用单独核算所致;

  (2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40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6.8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武汉集成电路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24)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69.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9.58万元,系公司持有汉口银行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691.74万元,较上年同期计提减少3,016.73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000.00万元所致;

  (26)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14.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8万元,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63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74万元,增长121.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丁辉违约金480.00万元所致;

  (28)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32.1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支付所承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所致;

  (29)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56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168.0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26,900.00万元所致;

  (3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010.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494.84万元,增长103.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在金融机构取得融资净额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工作稳步推进,公司于2019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号)。

  2019年8月完成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的过户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泰欣环境70%股权,泰欣环境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9年9月完成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增至753,802,489股。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详见公司2019年6月1日、8月30日、9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7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完成。2019年9月19日,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022,968股股份,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5)。因此,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8,022,968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25,779,521元,变更为人民币753,802,489元。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进展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9-081)。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9-08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赵业虎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8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赵业虎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1人

  董事李醒群先生:该议案尚未完成股东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决策流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与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用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的合计不超过8,858,270.00元保函(其中:农商银行履约保函2份,担保金额7,758,270元;浦发银行履约保函1份,担保金额1,100,000.00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9-08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赵业虎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审议《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

  3、审议《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9-085)。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上网公告附件(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核实了公司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升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通过合并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表决。

  3、提请公司加强对泰欣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增加公司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置换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原股东为其融资的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资信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拟发生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马传刚、黄智、舒春萍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9-08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 3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的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9-082)。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83)。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9-084)。

  赞成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名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19- 08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完成。2019年9月19日,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022,968股股份,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5)。因此,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8,022,968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25,779,521元,变更为人民币753,802,489元。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进展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9-08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的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市场竞标能力,增强其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公司与泰欣环境原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人民币向泰欣环境增资5,000万元。

  2、本次增资前,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30%股权。鉴于多福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事项将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因此本次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升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市场竞标能力,增强其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公司与泰欣环境原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公司拟按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107号)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欣环境2018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011174号)为增资作价18.52元/股,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泰欣环境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欣环境实收资本将由35,000,000元增至37,699,784.00元,其中公司出资27,199,784元,占比72.15%,较增资前增加2.15%;多福商贸出资10,500,000元,占比27.85%,较增资前降低2.15%。

  2、多福商贸为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增资前,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30%股权。鉴于多福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事项将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方介绍

  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1、 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165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21,73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7日

  股东情况: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家电市场的开发、经营、管理;批零兼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建材、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铁路客运票务;门面出租、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

  2、 多福商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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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福商贸业务发展状况

  多福商贸主要经营业务为市场、写字楼租赁及物业管理。主要资产为17层楼高的大楼,地处武汉市汉正街南端,占地6545㎡,建筑面积3.8万㎡。大楼1-3层为商位,约有280户;4-6层为仓库,共有288个;8-17层为写字楼,目前进驻约135户商家。多福商贸采取按季度收取租金,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下季度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同时收取押金。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人民币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

  股东情况(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泰欣环境70%股权,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30%股权。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泰欣环境主要从事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以SNCR、SCR脱硝系统为核心,形成从系统设计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服务体系。业务领域主要在垃圾焚烧发电,在造纸厂等行业烟气治理亦有涉足,主要客户有:光大国际、绿色动力深圳能源环保、康恒环境、广州环投、桑德环境、上海环境瀚蓝环境、玖龙纸业等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泰欣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硝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系统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泰欣环境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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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增资目的

  目前国内环保企业竞争不断加剧,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提升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市场竞标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泰欣环境增加注册资本,支持其快速提升业务规模,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2、增资泰欣环境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

  本次对泰欣环境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计划在2019年11月30日前对泰欣环境增资到位。

  3、本次增资对泰欣环境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欣环境实收资本将由35,000,000元增至37,699,784.00元,资本公积由21,914,248.24元增至69,214,464.24元,公司出资27,199,784.00元,占比72.15%,较增资前增加2.15%。为提高泰欣环境在竞标中的优势,后续泰欣环境拟将62,300,216元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泰欣环境实收资本将变更为1亿元,公司出资72,150,000元,出资比例72.15%,多福商贸出资27,850,000元,出资比例27.85%。

  4、泰欣环境发展前景变化分析

  2019年1至9月,泰欣环境已累计承接项目近12亿元,其中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最大的为2.17亿元,因目前注册资本金仅为3,500万元,严重影响到泰欣环境对大型项目的承接,限制了泰欣环境的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增加,将使得泰欣环境有资格承揽更大体量的项目,在后续竞标中获得相对优势,推动业务规模的提升,进而带来更高收益。

  五、本次发生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欣环境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环保领域的业务承载能力和竞争实力,提升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泰欣环境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合并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

  六、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欣环境的规模扩大,对企业经营管理要求更高。另外,泰欣环境的发展受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等不确定客观因素的影响,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对泰欣环境的管控,切实抓好各项经营工作,发挥规模效应,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打造与业务规模匹配、适应市场变化的高效经营管理团队。

  七、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赵业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升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通过合并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升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通过合并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提请公司加强对泰欣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晓翔、陈宇持有的泰欣环境70%的股权,交易金额418,515,000元,交易完成后构成与关联人多福商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8日,泰欣环境7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2019年9月19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新增股份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详见2019年9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拟签署EPC总承包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协议书》,由湖北路桥作为湖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EPC总承包方,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最终合同总价按项目获批投资概算计算)。

  具体详见2019年8月30日、 9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因此本次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东湖高新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将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8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2019年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总额不超过54,096.75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12.74%,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该议案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9年拟增加与关联方宜昌联夷经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联夷置业”)、关联方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新材”)、关联方湖北联阳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阳新城”)、关联方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瑞盛”)、关联方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高万盛”)、关联方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汉绿建”)、关联方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楚天云”)、关联方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孵化”)、关联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关联方湖北省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共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117.46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458.83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674.95万元;受关联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金额不超过683.68万元,调增后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214.21万元。

  2、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调增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执行情况

  本次增加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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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

  1、宜昌联夷经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宜昌联夷经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A栋23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金平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售。(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股东:联投(宜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宜昌联夷置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9,363.48元,净资产-74.49 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74.49 元。

  2、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昌区和平大道336号金宁国际商厦11层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泽祥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及其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施工;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机电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联发瑞盛(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02,842,792.38元,净资产109,128,583.14 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0,598,960.91元。

  3、湖北联阳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联阳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崇阳县天城镇鹿门铺村(原林业科学研究所)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超宇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对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联阳新城2018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2,856,786.52元,净资产160,123,331.05元,主营业务收入329,597.77元,净利润117,293.55元。

  4、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南区幸福工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干志文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与推广;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护栏、百叶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建筑幕墙的设计、生产及施工;钢结构的设计、生产及施工;入户门、防盗门、防火门窗的销售及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保温节能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联投新材2018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4,476,377.36元,净资产38,600,362.80元,营业收入108,535,032.25元,净利润1,825,564.65元。

  5、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管委会2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年海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农业项目开发;棉花、水稻、玉米、蚕豆、红薯的种植、加工、销售;饮品开发、销售;苗木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咨询、推广、服务;食品销售;电影放映;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动产租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保洁;垃圾清运;住宿服务;场地租赁;休闲健身活动策划方案;种植园采摘。(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农高万盛(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3,177,178.56元,净资产115,378,741.48元,主营业务收入13,487,882.18元,净利润13,860,017.26元。

  6、 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四大队[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6栋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唯为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木结构工程;木制品加工、批发兼零售;木墙节能板材的生产、安装、批发兼零售;木结构活动房及组件、木构件、五金的生产、加工、安装、批发兼零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普通机械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实木及铝包木门窗、铝包木阳光房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兼零售;景观工程、建筑工程、木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科技、智能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福汉绿建(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8,294,200.46元,净资产46,062,603.54元,主营业务收入1,7057,593.22元,净利润-1,845,464.07元。

  7、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美忠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云计算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开发与销售;通讯及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与分析;网络工程;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智慧城市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智慧城市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开发、运营与维护;交通运输咨询服务;长途汽车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飞机票销售代理;景点门票销售代理,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汽车通勤服务,汽车租赁,运输代理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北楚天云(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9,377.34万元,净资产19,080.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77.82万元,净利润 215.78万元。

  8、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号楼第三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艳平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策划创意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商务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楚天云孵化(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36.35万元,净资产-7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46.57万元,净利润-59.26万元。

  9、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特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青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182,600万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7%,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76%,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07%。

  花山投资2018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725,171,376.48元,净资产7,226,942,718.69元,主营业务收入26,507,762.43元,净利润61,577,036.77元。

  10、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企业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刘林

  成立日期:1991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330万元

  经营范围:甲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管理、咨询和推广应用;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建筑设计院2018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2,718,219.59元,净资产85,235,266.47元,主营业务收入70,571,643.39元,净利润13,741,652.47元。

  (二)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宜昌联夷、联发瑞盛、联阳新城、农高万盛、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花山投资、建筑设计院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新材、福汉绿建为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的全资子公司,福汉木业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宜昌联夷、联发瑞盛、联阳新城、联投新材、农高万盛、福汉绿建、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花山投资、建筑设计院构成关联关系。

  (三)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宜昌联夷、联发瑞盛、联阳新城、联投新材、农高万盛、福汉绿建、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花山投资、建筑设计院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拟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在原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础上,拟增加与关联方宜昌联夷置业、联投新材、联阳新城、联发瑞盛、农高万盛、福汉绿建、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花山投资、建筑设计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共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117.46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458.83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674.95万元;受关联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金额不超过683.68万元,调增后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214.21万元。

  (二)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本次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8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提供的反担保共计人民币8,858,270.00元,公司已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是反担保:是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截至2019年10月22日,泰欣环境已开具未到期的由泰欣环境原股东徐文辉、邵永丽提供反担保的履约保函共计3份,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858,270.00元,具体包括:(1)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开立保函合同》(编号:31328184180138),金额为人民币2,211,290.00元;(2)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开立保函合同》(编号:31328194180158),金额为人民币5,546,980.00元;(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编号:BH981018000090),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0元。

  上述3份履约保函均由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接力”)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此,泰欣环境原股东徐文辉、邵永丽以保证人身份向创业接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与创业接力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QD2018-3087A、QD2019-3097A、QD2018-3102A)。

  2、根据公司与泰欣环境原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对泰欣环境原股东徐文辉、邵永丽为申请银行保函向创业接力提供的上述反担保合同予以置换,拟与创业接力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共涉及金额8,858,270.00元,保证期限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为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的全资子公司,福汉木业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构成关联交易之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14、 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165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21,73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7日

  股东情况: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家电市场的开发、经营、管理;批零兼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建材、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铁路客运票务;门面出租、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

  3、 多福商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3、 多福商贸业务发展状况

  多福商贸主要经营业务为市场、写字楼租赁及物业管理。主要资产为17层楼高的大楼,地处武汉市汉正街南端,占地6545㎡,建筑面积3.8万㎡。大楼1-3层为商位,约有280户;4-6层为仓库,共有288个;8-17层为写字楼,目前进驻约135户商家。多福商贸采取按季度收取租金,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下季度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同时收取押金。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08年3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泰欣环境70%股权;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30%股权。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泰欣环境主要从事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以SNCR、SCR脱硝系统为核心,形成从系统设计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服务体系。业务领域主要在垃圾焚烧发电,在造纸厂等行业烟气治理亦有涉足,主要客户有:光大国际、绿色动力、深圳能源环保、康恒环境、广州环投、桑德环境、上海环境、瀚蓝环境、玖龙纸业等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泰欣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硝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系统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泰欣环境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拟签订反担保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被保证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被保证人)依据反担保主合同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如下款项:

  (1)代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统称“代偿款项”,下同);

  (2)债务人应付的代偿款项占用费(自甲方发生代偿之日起按代偿款项日0.1%的标准计算直至代偿款项全额得到清偿之日止),以及甲方为实现担保债权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款项)。

  2、反担保方式:保证人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主合同主要条款

  (1)指记载债务人应向保函受益人提供相应保函并约定甲方及保函受益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债权人向保函受益人开具的编号为BH981018000090、保函担保金额为1,10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保函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开具前述保函而签署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2)指记载债务人应向保函受益人提供相应保函并约定甲方及保函受益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债权人向保函受益人开具的编号为31328184180138、保函担保金额为2,211,2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壹元壹仟贰佰玖拾元整),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6日的保函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开具前述保函而签署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3)指记载债务人应向保函受益人提供相应保函并约定甲方及保函受益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债权人向保函受益人开具的编号为31328194180158、保函担保金额为5,546,980.00元(大写:伍佰伍拾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保函有效期为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的保函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开具前述保函而签署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五、本次反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为客户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反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与客户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赵业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欣环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发生的置换泰欣环境原股东为其融资的反担保事项,目的在于支持控股子公司正常融资需求,推动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拟发生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目的在于支持控股子公司正常融资需求,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置换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原股东为其融资的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资信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拟发生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晓翔、陈宇持有的泰欣环境70%的股权,交易金额418,515,000元,交易完成后构成与关联人多福商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8日,泰欣环境7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2019年9月19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新增股份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详见2019年9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拟签署EPC总承包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协议书》,由湖北路桥作为湖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EPC总承包方,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最终合同总价按项目获批投资概算计算)。

  具体详见2019年8月30日、 9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因此本次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八、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对参股公司担保及反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及反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73,57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14.8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东湖高新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反担保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反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19-08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3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秘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9-08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三季度(建筑)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及同比增长情况

  2019年三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新签项目13个,合计金额4,608,141,514.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0.54%。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北路桥累计签订项目36个,合计金额6,199,908,652.30元。

  三、本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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