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2:3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军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内蒙古安泰万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暨投资建设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与黄河集团共同出资15,0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同时由合资公司投资47,576万元建设和运营“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将建设10万吨/年蒽油加氢装置及配套系统。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2、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要求宁波化工院等四名被告方于2017年4月21日出庭应诉与金象赛瑞、烨晶科技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进行一审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3、2017年8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和内蒙古振东化工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共同签订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4、2017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一份和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宁波化工院(被告三)等四名被告方于2017年10月17日出庭应诉与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诉讼案件已召开庭前会议,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5、2017年8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兆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二)提起诉讼。苏州中院于2017年8月22日立案。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开庭通知,于2018年3月1日开庭。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于2019年1月24日进行第二次开庭。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诉讼案件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暂未有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6、为加快业务发展,提高产品利润率,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放弃股份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张凤戈将其持有安泰六九13%股权以人民币650万元对价转让给崔德强;并同意公司放弃股份优先受让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放弃股份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7、2018年7月31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参股子公司安泰生物发来的“关于安泰生物行政处罚事项的告知函”,知悉,其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事。公司在接到上述材料后,即刻向安泰生物发送紧急告知函:要求安泰生物必须按照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的行政诉讼时效之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未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丧失,则视为其经营管理层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安泰科技将依法追究其经营管理层责任;同时作为其股东,安泰科技将依法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法院不予受理导致诉讼权利丧失或诉讼结果不利,一切法律责任由安泰生物经营管理层承担。2018年8月6日上午公司以股东身份在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起诉材料。以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并尽量减少对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8、为推进公司焊接业务调整,加快处僵治困的步伐,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公司资产优良率及持续经营能力。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焊接分公司固定资产进场交易及协议转让的议案》,同意焊接分公司将固定资产优先在公司内部协议转让,其次将剩余固定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截至本报告期末,焊接业务已停止运行,资产处置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焊接材料分公司固定资产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9、2016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一份和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案号(2016)京0108民初33217号。根据开庭《传票》的内容,本案件已于2016年10月25日开庭审理。中通银莱以本公司向其转让安泰生物股权存在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解除安泰生物股权交易合同。本案于2017年4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诉讼中中通银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将解除合同变更为撤销合同。2017年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据其2017年9月1日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冻结本公司基本账户项下人民币9,000.00万元。2018年12月27日晚间,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京 0108 民初 33217 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10、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3903.46万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新厂房建设,主体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顺利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11、2019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12、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结束。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13、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环境工业过滤板块扩产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安泰环境投资3,331.82万元实施过滤净化业务扩产改造。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环境过滤净化业务扩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14、根据公司区域产业布局战略需要,2016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常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安泰科技(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安泰常州购置常州市高新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工业用地作为产业区域布局预留用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议案》,同意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支付安泰常州236,848,765.81元回购上述土地使用权。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进行工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15、为使安泰南瑞轻装上阵,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减亏扭亏。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缩股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国网电科院通过减资缩股方式退出所持安泰南瑞49%全部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泰南瑞已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原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为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16、为实现公司稀土永磁产业高质量规模扩张,快速有效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提高市场竞争力及公司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与高性能市场占有率。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并购爱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并购爱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17、2015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重组并将其拥有的山东稀土的控股权注入本公司;因深部采矿权证尚未办理完毕、稀土分离冶炼工艺尚未贯通、尚未完成同山东稀土其他相关股东的沟通及有权机构审批程序等原因,中国钢研将承诺内容调整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承诺函,再次调整稀土矿业务资产的部分承诺内容,即调整为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上述再次变更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过后,中国钢研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大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工作推进力度。2019年4月至6月,中国钢研联合安泰科技聘请中介机构,对山东稀土开展了尽职调查,对拟注入资产状况进行了审慎的调查、评估,并形成了初步意见。根据尽调结果,中国钢研经审慎分析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豁免注入山东稀土控股权承诺。2019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钢研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向安泰科技注入山东稀土控股权承诺的函》;2019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钢研豁免履行注入山东稀土控股权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钢研豁免履行注入山东稀土控股权承诺事项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已申请豁免履行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和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申请豁免履行注入山东稀土控股权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18、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陈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19、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刘劲松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4亿元超短融,调整为发行额度为9亿元的中期票据,同时取消4亿元的超短融发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582号),公司将在限期内完成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军风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启动“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注销程序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天龙: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龙国际: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安泰天龙全资子公司)

  一、概述

  天龙国际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是安泰天龙经北京市商务委批准(京商务经字[2012]236号),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全资子企业,主要从事代理出口钨钼制品业务,为安泰天龙出口贸易服务,不承接外部业务。

  为强化公司及安泰天龙对下属子企业的管控能力和优化业务管控流程,切实做到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注销程序的议案》,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对天龙国际进行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清算标的情况说明

  1、名称:天龙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高爱生

  4、设立时间:2012年6月11日

  5、注册地:香港Room2015,BJ1135,Trend Centre ,29-31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6、注册资本:1万港币(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商境外投资证第1100201200261号)

  7、主营业务:从事代理出口钨钼制品业务,为安泰天龙出口贸易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龙国际总资产为 21,650,289.78元,净资产1,388,942.36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822,374.22元,利润总额197,624.42元。

  三、清算对公司的影响说明及风险提示

  为规范公司出口业务管理和压缩管理层级,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天龙国际进行清算。目前,安泰天龙出口业务已基本完成由天龙国际代理出口向安泰天龙直接出口的转移,预计本次天龙国际清算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天龙国际清算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清算程序中包含各项注销手续,受审核进度等原因影响,此次清算推进的具体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利,密切关注清算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安泰科技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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