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文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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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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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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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50万元,与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中国台湾籍自然人徐抗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占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报告期内,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9,555,078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用于年产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变更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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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伟民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0 公告编号:2019-05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0 公告编号:2019-05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0 公告编号:2019-05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邹伟民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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