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2:2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涂善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雅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25,766,022.94元,下降34.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退税款所致。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84,089,187.60元,下降100.00%,主要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列示所致。

  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85,240,243.94元,主要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列示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45,541.22元,下降62.87%,主要是报告期内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软件款,转换为无形资产所致。

  5.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3,052,217.51元,下降41.55%,主要是公司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6.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23,370,284.95元,下降33.1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去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所致。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0,000,000.00元,增长300.0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92,020,916.87元,增长57.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借款投资公共市政项目所致。

  9.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4,399,293.88元,增长52.03%,主要是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2,787,474.08元,下降47.37%,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公共市政项目收益减少所致。

  2. 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734,384.81元,主要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列示所致。

  3.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3,009,115.76元,下降100.00%,主要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列示所致。

  4. 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6,177,535.32元,下降36.83%,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房屋及建筑物形成的收益减少所致。

  5.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046,374.29元,下降72.53%,主要是报告期内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696,533.30元,增长612.64%,主要是报告期内消耗性生物资产报损所致。

  7.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898,465.64元,下降38.03%,主要是公司利润下降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4,711,333.97元,增长86.62%,主要是报告期内(1)公司持续加强对资金的管控力度;(2)公司收到的退税款;共同影响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2,547,311.43元,增长66.13%,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出售部分房屋建筑物的款项及减少了公共市政项目前期费用支出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45,429,100.75元,增长118.33%,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的融资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确定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员工,共计不超过57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劣后级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份额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优先级计划份额和劣后级计划份额的目标配比为不超过1:1。具体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7年9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因信息敏感期、公司股票停牌等原因(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17日开市起至2017年9月5日停牌),到期日尚未完成购买公司股票事宜,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修正后的草案增加了以下内容:若因信息敏感期、公司股票停牌等原因导致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无法实施完毕,则员工持股计划延长6个月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8年2月5日,为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提前结束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不再购买公司股票。已购买部分股票锁定期为自2018年2月5日起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结束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0)。2019年2月5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锁定期已满。

  2019年10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将于2020年4月7日存续期满,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受托人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871,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38%,持股数量较锁定期结束未发生变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19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业务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深蓝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贷款担保。据此,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深蓝环保向中国银行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申请的不超过2,000万综合授信额度,平安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500万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19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截至2019年9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2,292.48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签署《担保合同》,明确公司愿意向授信人提供人民币授信敞口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平安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担保合同》,明确公司愿意向授信人提供人民币授信敞口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按时足额清偿其全部债务。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非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1栋1单元24层(1-8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1栋1单元24层(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3614986T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环保工程工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批发零售:给排水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提供与环保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运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废弃物资源化与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系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和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3.1.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3.1.2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1.3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1.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深蓝环保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1.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3.1.6担保金额:人民币授信敞口2,000万元整。

  3.2.1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2.2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2.3  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2.4  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深蓝环保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3.2.5  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意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3.2.6  担保授信金额:人民币授信敞口3,5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支持深蓝环保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获取利润。

  2、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评估:深蓝环保资产状况较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同时向其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全部为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共计19,600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83%。本次担保为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新增“专项储备”、“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2、利润表

  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在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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