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05: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98.5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3,798,220股。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同意对一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报告期内,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含67,000.00万元),并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反馈意见的回复。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7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韵涛、李军印、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78)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8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7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78)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8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7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26,999.53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十年。公司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9,699.48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仓阳鸿拟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60.6609万元

  主营业务: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太仓阳鸿拟向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26,999.53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十年,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9,699.48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仓阳鸿拟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审议批准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太仓阳鸿与工商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太仓阳鸿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太仓阳鸿业务拓展,保障太仓阳鸿稳定、可持续发展。太仓阳鸿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太仓阳鸿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太仓阳鸿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支持其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业绩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4,499.48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太仓阳鸿拟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进行固定资产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80亿元(含本数),租赁期限不超过7年,待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结束时以1.00元的价格回购标的资产。

  公司拟为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租赁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工银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住所:天津市广场东路20号

  注册资本:1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工银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租赁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同类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工银租赁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并持有《金融许可证》,进行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良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储罐、港务及库场设施、管线

  2、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太仓阳鸿

  4、资产所在地:江苏省太仓市

  5、融资金额:不超过3.80亿元(含本数)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太仓阳鸿将上述标的资产出售给工银租赁后回租使用;

  7、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不超过7年;

  8、标的资产回购价格:1.00元;

  9、标的资产回购时间: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支付全部未到期租赁成本之日;

  10、担保措施:公司为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租赁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审批范围内,租赁利率、手续费、保证金比例、租金支付方式等最终以太仓阳鸿与工银租赁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太仓阳鸿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将有利于其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不影响太仓阳鸿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风险可控。

  公司对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帮助太仓阳鸿顺利取得融资,以支持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4,499.48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40%。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至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2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1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9年11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宏川智慧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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