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05: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1.3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

  本季度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光正燃气51%股权收购事项,光正燃气已成为新疆火炬全资子公司,三季报数据中包括光正燃气合并数据,因此导致各项财务报表数据有较大变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5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安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5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热依汗姑丽·苏坦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5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2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韦昆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联系传真:0998-2836777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080           股票简称:新疆火炬      编号:2019-05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要求,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新疆火炬 公司章程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05 矩子科技 300802 --
  • 11-05 贝斯美 300796 14.25
  • 10-30 筑博设计 300564 22.69
  • 10-30 广电计量 002967 7.43
  • 10-30 八方股份 603489 43.44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