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贵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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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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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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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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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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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系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增加。
(2)应收票据的增加主要系扣件款项结算中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
(3)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余额的增加。
(4)存货的减少主要系原材料采购量减少及销售量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系理财产品的减少。
(6)在建工程的增加主要系技改投入的增加。
(7)短期借款的减少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的减少主要系采购原料减少所致。
(9)预收款项的增加主要系预收的货款。
(10)应付职工薪酬的减少主要系发放上年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的增加主要是计提的关联方借款利息本期末尚未支付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转列入本科目
(1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主要是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提前抵减所得税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 年9 月28 日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文件。
2019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9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9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2019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晋亿实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告知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请做好晋亿实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等待证监会的审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8-018号、临2018-025号、临2018-032号至临2018-040号,临2019-001号、临2019-002号、临2019-014号至临2019-017号、临2019-030号至临2019-034号、临2019-040号。
2、重大合同进展事项
(1)2017年,公司与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6006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2,886,426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05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97,017,986.40元。
(2)2016年,本公司与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3包号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0,374,219.0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20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5,030,624.60元。
(3)2016年,本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1)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84,481,900.0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23号”、“临2016-024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281,976,573.98元。
(4)2016年,本公司与青藏铁路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3)物资弹条扣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37,620,000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20,346,000.00元。
(5)2016年,本公司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在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山西段)就第F04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6)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78,743,079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77,182,105.55元。
(6)2016年,本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PJ-3标段项目经理部在新建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工程就蒙西华中铁路MHPJ-3施工标段普铁扣件和重载扣件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8,158,237.04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05,461,538.76元。
(7)2017年,本公司与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在改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工程就第F02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700400)重载及高速铁路钢轨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4,208,426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31,657,099.80元。
(8)2019年3月29日,公司与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8020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393,990,375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销售。
(9)报告期内,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9006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30,661,139.3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39号”。截至报告期末尚未销售。
3、融资担保事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晋亿物流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晋亿物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万元整,应收款质押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晋亿物流已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36号”。
(2)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晋亿物流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壹佰万元整,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37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龙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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