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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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新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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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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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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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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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8日和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上述内容均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2019年10月2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59,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2.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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