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董事长祝俊明、总经理胡翔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贞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洁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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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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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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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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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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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祝俊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66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董事胡翔海先生委托董事长祝俊明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卢启光先生委托董事金贞媛女士出席会议、董事王立先生委托董事倪玥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祝俊明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年10万元(税前)调整至每年13.8万元(税前),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三发表了事前认可,对议案二、三、四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67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钱文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敏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核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公告编号:2019-69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中: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格式予以变更,上述变更的内容只增加或删减财务报表的列示项目,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列示调整。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格式予以变更,上述变更的内容只增加或删减财务报表的列示项目,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列示调整。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70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大华事务所已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超过5年,为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已告知大华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在过往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与大华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合伙期限:2011年01月24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沟通。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事务所为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71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9年11月8日。
其中,B股股东应在2019年11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3:0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C座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建国、陈凯跃、刘沐雅
联系电话:0755-83778690
传 真:0755-83778311
电子邮箱:szch@slkg1949.com
邮政编码:51803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9年11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
说明:1、同意议案的在“同意”栏打勾,反对议案的在“反对”栏打勾,放弃表决的在“弃权”栏打勾;2、对所表决的议项,“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只能选其一,否则对该议项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票一经涂改视为无效;3、表决票设有总议案与具体议案投票栏,勾选总议案一栏视同对所有具体议案表达同种意见;如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均进行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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