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超额利润奖励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股权作价认购大连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沃尔”)40%股权认购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际”)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为8.77元/股。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技术公司”)将以其持有的中广核沃尔60%股权同步参与本次认购。公司认购大连国际非公开发行的1,566,193股股票已于2017年1月24日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登记到账,上市首日为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27日,“大连国际”正式更名为“中广核技”,至此,公司持有中广核技1,566,193股股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与核技术公司、中广核沃尔共同签署的《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利润保障协议》(以下简称《利润保障协议》),约定了中广核沃尔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具体业绩金额、补偿和奖励事项等,公司承诺中广核沃尔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以下统称“利润保障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52万元、224.82万元、225万元。作为利润保障措施,公司将所持中广核技部分股票共计305,742股质押给核技术公司。在利润保障期内,以每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实际归属中广核沃尔净利润为基础,扣除中广核沃尔因利润保障未完成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商誉减值及非经常性收益。如果中广核沃尔未完成资产重组利润保障,公司应将差额部分的40%对应的金额以支付现金方式补偿给核技术公司;如果中广核沃尔超额完成资产重组的利润保障,核技术公司应将超额部分的2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二、业绩完成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广核沃尔2016、2017、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与核技术公司确认了中广核沃尔2016、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额部分为人民币8,474,210.60元,按照《利润保障协议》,超额利润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694,842.12元。
近日,公司已收到核技术公司支付超额利润奖励金额共计1,694,842.12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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