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05:5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幅100%,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幅52.02%,主因电商采购商品预付款增加影响。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降幅100%,系企业会计准则变化。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幅100%,系企业会计准则变化。

  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降幅51.87%,主因门店调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幅58.48%,系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年终奖。

  7、应交税费:较期初降幅53.11%,受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影响。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降幅59.28%,本期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权转让合并范围变化导致。

  9、预计负债:较期初降幅100%,系江西洪城店诉讼终审判决,冲回预计负债。

  (二)利润表:

  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8,786.71万元,增幅41.18%,主因门店调整。

  2、财务费用:同比下降941.86万元,降幅60.33%,主因利息收入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30.85万元,增幅422.69%,主因部分存货拟清仓跌价损失。

  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6,627.74万元,降幅237.61%,主因处置亏损子公司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462.16万元,降幅9,160.65%,主因门店调整。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258.63万元,增幅49.18%,系政府补贴增加。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52.28万元,增幅149.88%,主因门店调整。

  8、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8,518.58万元,增幅3,235.88%,主因门店调整。

  9、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063.23万元,降幅66.08%,主因利润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

  1、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3,864.97万元,增幅42.71%,主因进项留底税额减少,使税费支出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060.44万元,增幅345.33%,主因电商收回应收款。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288.62万元,降幅360.88%,主因上期投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减少。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903.07万元,降幅159.18%,主因本期归还银行贷款、股票回购。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与货币资金期末数差额1,037.85万元,其中:40万元为保函保证金所致,其余为江西诉讼冻结存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912,500股。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2,043,880股变更为689,131,3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48)。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7,5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与离职激励对象相关的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对于本次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对第二、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19年加速提取,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

  3、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盒马(中国)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9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盒科技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7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19年7月19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报告书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57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9,131,380股的1.10%,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74.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金志国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7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10: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75)。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潘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盒科技”)1,9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盒马(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中国”),转让价款为1,9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盒马中国将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新盒科技任何股权。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交易并签署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7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11: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石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75)。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盒科技”)1,9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盒马(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中国”),转让价款为1,9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盒马中国将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新盒科技任何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7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4)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5)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1)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新增“专项储备”、“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项目;

  (2)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7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盒马(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中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盒科技”)1,9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转让给盒马中国,转让价款为1,9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盒马中国将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新盒科技任何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盒马中国的最终控股方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事宜。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持有的新盒科技1,9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盒马中国,转让价款为1,9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盒马中国将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新盒科技任何股权。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潘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交易并签署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事宜。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盒马(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盒马(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巨洋大厦2楼210室;

  法定代表人:侯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a) 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b)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c) 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d) 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6.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开展下列服务:a) 在国内外市场已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b) 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阿里巴巴集团通过盒马(香港)有限公司控制盒马中国100%的股权,为盒马中国的最终控股方。阿里巴巴集团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6,844百万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0,234百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总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65,076百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08,583百万元。

  2、关联情况说明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约持有公司9.93%股份。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本次交易对方盒马中国的最终控股方均为阿里巴巴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盒马中国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盒马中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属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2YYR8P6E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头口河口市场综合楼6层办公室(1)609C室

  法定代表人:李锡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食品(含酒类)、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初级农产品、家居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照相器材、针纺织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文物除外)、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钢材、水泥除外)、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母婴用品、花卉批发、零售(零售限分支机构)、网上经营,票务代理(航空票务代理除外),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转让前后新盒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交易标的:公司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

  标的权属情况:公司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新盒科技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0,100.00万元(未经审计)。本次交易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按注册资本原出资额的价格进行转让,将新盒科技1,9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9.50%股权)以转让价款1,900万元转让给盒马中国。本次交易遵照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盒马(中国)有限公司(受让方)

  2、交易标的

  转让方拟将其所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9.5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3、转让价款

  本协议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00万元。

  4、交割

  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协议所述交割应在本协议第3.01款和第3.02款载明的双方履行义务的所有先决条件被证明满足或被豁免之后第五(5)个营业日,或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间或其他日期(交割之日称“交割日”),在公司的办公室或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交割”)。转让方应于第3.02款中规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两(2)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交付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条件已满足并提供所有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方接受受让方支付转股价款的付款账户的详细信息。受让方应当在交割日,将全部转股价款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5、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影响。股权转让程序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7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3日、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18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公司对主要销售客户的销售额未进行合并列示,现对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情况更新如下:

  (一)2017年年度报告 第16页

  更正前:

  2、收入与成本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更正后:

  2、收入与成本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二)2018年年度报告 第17页

  更正前:

  2、收入与成本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更正后:

  2、收入与成本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19-07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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