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12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Jie Pan先生、于泳群女士、张辉阳先生、李仲卓先生,独立董事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和Key Ke Liu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在湖南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建设超高纯难熔金属粉末及合金材料制备基地,保障公司难熔金属原料的供应,增强公司竞争力,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南省益阳市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以当地主管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湖南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服务高速发展的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拟建设相关靶材及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北省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以当地主管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LLC(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认为本项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Soleras系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和公司董事张辉阳先生均系共创联盈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监事王晓勇先生间接持有共创联盈的权益。另外,姚力军先生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4,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5.63%),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7,9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9.67%),截至目前,上述全部转让价款已收到,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董事Jie Pan先生系拜耳克咨询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Soleras的销售、采购及提供服务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以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和张辉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4)。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12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南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建设超高纯难熔金属粉末及合金材料制备基地,保障公司难熔金属原料的供应,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在湖南省益阳市投资设立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以相关部门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湖南江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
4、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的开发、生产及维修;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难熔金属材料、稀有金属材料压延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6、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货币方式出资
以上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在湖南省益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以建设超高纯难熔金属粉末及合金材料制备基地,有利于保障公司难熔金属原料的供应,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潜在风险
湖南江丰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其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12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服务高速发展的高世代平板显示产业,拟建设相关靶材及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拟在湖北省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称以相关部门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武汉江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
4、经营范围:半导体、液晶显示、光伏产业用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维修;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提纯(除专项审批项目)及压延加工;溅射机台设备及零部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6、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货币方式出资
以上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和影响
我国平面显示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主要平面显示器生产大国。目前,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集团等国内知名生产厂商正在高速发展。
公司本次与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空港经济开发区”)进行合作,临空港经济开发区能为公司和武汉江丰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为项目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未来项目建成有助于加快公司对中部地区客户的反应时间,及时了解跟进客户需求,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潜在风险
武汉江丰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其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12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LLC(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于2019年10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关协议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和张辉阳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2019年度日常经营需要,计划与Soleras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LL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注册号:5059239
注册地:特拉华州(美国)
注册地址:c/o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Corporation Trust Center,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New Castle Country,Delaware 19810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
Soleras在美国缅因州、比利时Deinze和中国江苏江阴均设有工厂。
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单位:千美元
■
注:2019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Soleras系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和公司董事张辉阳先生均系共创联盈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监事王晓勇先生间接持有共创联盈的权益。另外,姚力军先生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4,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5.63%),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7,9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 9.67%),截至目前,上述全部转让价款已收到,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董事Jie Pan先生系拜耳克咨询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Soleras的销售、采购及提供服务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Soleras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2、定价原则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公司及KFMI JAPAN株式会社和Soleras发生的相关采购、销售及提供贸易服务业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由各方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3、相关协议约定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经根据实际需要与Soleras签署相关协议,约定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关协议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且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和张辉阳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综上,国信证券同意江丰电子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零配件、销售靶材、提供贸易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LLC(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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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KE LIU先生 雷新途 先生 郭百涛 先生
2019年10月17日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LLC(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关协议将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且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和张辉阳先生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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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KE LIU先生 雷新途 先生 郭百涛 先生
2019年10月17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零配件、销售靶材、提供贸易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拟向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LLC(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Soleras”)销售靶材等产品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向Soleras采购零配件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以及向Soleras提供贸易服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销售交易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Soleras及其控股子公司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BVBA、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Ltd.、梭莱镀膜工业(江阴)有限公司等。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通过Silverac Stella (Cayman) Limited间接持有Soleras 100%股权。
Soleras2019年1-6月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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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oleras系共创联盈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和公司董事张辉阳先生均系共创联盈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监事王晓勇先生间接持有共创联盈的权益。另外,姚力军先生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4,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5.63%),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拟受让公司持有的共创联盈7,9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9.67%),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转让价款,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董事Jie Pan先生系拜耳克咨询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Soleras的销售、采购及提供服务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Soleras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公司及KFMI JAPAN株式会社和Soleras发生的相关采购、销售及提供贸易服务业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由各方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综上,国信证券同意江丰电子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零配件、销售靶材、提供贸易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代表人:
金骏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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