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轮候冻结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
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13,624,023股(无限售流通股)
轮候冻结起始日:2019年10月17日
轮候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轮候冻结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铭”)
冻结股份数量:34,503,172股(无限售流通股)
起始日:2019年10月17日
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济南市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鲁信”)与三盛宏业、上海兴铭因借贷纠纷案((2019)鲁01民初3586号),济南鲁信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三盛宏业所持有的公司113,624,023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将上海兴铭所持有的公司34,503,172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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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三盛宏业、上海兴铭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若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兴铭、陈立军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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