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10月16日 02:2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下午14:45-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9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1,129,632,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1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40,203,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7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126,784,8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88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848,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议案》;同意公司建立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1,129,63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203,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会议同意实施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六期,第一期至第六期分别对应2019-2024年业务年度。第一期(2019)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规模不超过500万元。后续各期的参与人员及规模,由董事会确认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28,926,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74%;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96,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416%;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4)〉的议案》;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4)》。

  表决结果:同意1,128,926,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74%;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96,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416%;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28,926,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74%;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96,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416%;反对706,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专项绩效考核的议案》;同意在2020-2025年期间设立专项考核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确认绩效考核结果及具体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302,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谢建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203,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月鹏、马一斌

  3、 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浙江永强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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