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10月15日 05:16 证券日报

原标题: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1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兆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公司因2018年报补结转销售成本,因此重新将2018年前三季度的该项目相关数据修正后,同期比较如下: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于2019年5月28日与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欧菲控股及裕高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40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南昌工控向欧菲控股支付人民币5亿元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预付款。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以及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欧菲控股收到5亿元预付款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2、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

  201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6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6年7月1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的议案》。

  2016年9月7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12月1日,公司公告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完成登记,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5元/股。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数及价格的议案》,将上述回购注销的股数调整为53.75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656元/股。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4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公司股票13,927,500股。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可解锁公司股票375,000股。

  2017年9月1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完成。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两名激励对象由于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因,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1万股,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

  2017年12月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完成。

  2018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68.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公司股票13,254,600股,共31名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在本次行权期合计可行权3,378,750股。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可解锁公司股票375,000股。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750股。

  2018年8月29日,公司完成了150.0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18年9月10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完成。

  2018年12月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完成。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7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19年7月29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度公司业绩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及股票增值权第三期行权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议案已经过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债回售及付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欧菲02”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5,600,000张,回售金额为591,192,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400,000张。2019年9月4日,公司支付“17欧菲02” 回售部分债券的本息和剩余未回售部分利息。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1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64,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2%,最高成交价为 1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68,578.05 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5)。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817,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1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87元/股,成交金额为32,998,897.52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9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4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8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9,244.93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4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8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9,244.93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4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8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9,244.93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2019年3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44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3.1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38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9,244.9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欧菲光 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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